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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小学初中取消住宿费,高三补课费每期最多270元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法讯网作者:汤寒锋 点击数:11122 更新时间:2006/8/2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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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庆:农村小学初中取消住宿费,高三补课费每期最多270元〗的最新评论:
        据重庆晨报讯(记者 汤寒锋 何昌钦) 昨日,我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收费出台新政策,取消5项代收费和6项服务性收费。同时,今秋起财政资金建设的小学和初中宿舍,不收住宿费;2009年春季开学起,彻底全部取消。

    今春开学起,除主城城市之外的所有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学杂费全免,但有少数学校在乱收费。

    新政策规定,以前农村学校代收的5项费被取消,有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6项服务性收费也被取消,包括影视教育费、升学考前补习费、课余时间上网费、存车费、蒸饭费、饮水费。学校确实有需,从公用经费中开支,政府买单,不向学生伸手。

    必需的教辅材料,学校根据教学需求少量购买,存放在校图书馆供学生借阅。不得另外向学生收费,更不能要求人手一册。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伙食费,但不准强迫学生在校就餐。

    今年秋季起,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小学和初中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使用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若学校确有困难,可适当收取一些,但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取消。

    高三补课费每期最多270元每期补习不得超过30天,每天最多6学时

     昨日,市教委、市物价局联合出台全市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标准,高三补课费最多只能收270元。除此之外,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由学校将补课计入教师工作量,作为对其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今年我市对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多项代收费纳入学费一次收取,服务性收费也只保留了高三年级的升学考前补习费和学生的课余时间上网费。

    根据规定,高三年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前补习,每期补习时间不能超过30天,每天不超过6学时,收费标准1.5元/小时,每生每期补习费最高不超过270元。

    同时,学校计算机房向学生开放时,上网费标准0.8元/小时,并且即时收取,不得统一集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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