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特约撰稿人 孙金栋
3月8日,32名富商、公务员的妻子,联合发起了湖南省首个“反第三者联盟”,阻击第三者。不到一个月时间,已经发展到300多名。(4月10日大洋网)
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第三者”,采取见不得人的手段,危害合法夫妻构成的家庭。男性“第三者”攻击的对象,多是貌美的少妇;女性“第三者”攻击的对象,多为富豪帅哥。好端端的美满家庭,因为“第三者”插足而造成家庭破裂,除了伤害配偶另一方,受伤害最重的是子女。
人处于贫穷状态,绝大多数人比较容易做到“穷不失志”。但是,人一旦成了富商、富豪,只有少数才能做到“富而不淫”。人对异性美色的邪恶之心,“第三者”对完美家庭的杀伤力,仅靠“反第三者联盟”是无能为力的。它的症结在于,目前,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第三者”的责任问题。即使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确定了“在离婚诉讼中,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也是夫妻中过错方的责任,和“第三者”没有关系。
“第三者”逍遥于法外,是“第三者”呈蔓延之势的法律根源。随着物质条件丰富,人们道德低下,贪图美色享受,是“第三者”猖獗的经济和思想根源。仅靠教育的手段、舆论的渠道、家庭的阻击,难以抵挡“第三者”对合法家庭的破坏。不能有效地遏制“第三者”,直接威胁着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建立。
“反第三者联盟”需要国家给予法律支持。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应允许对“第三者”提起诉讼。只要具有确凿证据的“第三者”,而且已经构成对合法家庭的破坏,受害一方就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并从法律上排除“第三者”的不法侵害,同时提出精神损失赔偿。在法律惩治“第三者”的基础上,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形成“富而不淫”的社会新风尚,维系稳定的家庭关系,使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始终处于健康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