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撰稿人 孙金栋
自2009年1月以来,湖南娄底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下辖的48名乡镇安监员,先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辞职。据记者追根朔源,集体辞职的原因除了待遇差,主因是没有安全感。(5月26日《南方都市报》)
本人理解,安监员的安全感,离不开两条:一是人身安全感,二是工作安全感。煤矿安监员是“如履薄冰”的高风险岗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以个人的危险感,换取矿工的安全感。为了矿工的井下安全,不可能坐在安全的办公室里享清福。山西的矿难事实证明,即使最先进的自动监测报警系统,它也有疏漏的时候。安监员的岗位,绝大多数时间应该深入到井下危险的巷道迎头,不断地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每减少和消除一份不安全隐患,矿工的生命就增添了一份安全因素。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可能是八小时工作制,不可能按部就班的休节假日。因为,煤矿恶性事故从来没有固定的发生时间,从来不休假。安监员超时工作,有节无假,是最正常不过了。合格和优秀的安监员,应该是具有奉献精神,应该不计时间,不怕危险,应该把矿工的安全每分每秒都放在心上。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他们应该拥有与事故突发性相适应的执法权,他们应该享有现岗位风险相一致的较高工薪,对他们的问责也应该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情理之中。
因为体制性原因,目前国有、集体、个体煤矿并存。时下,安监员本来不大的执法权在个体煤矿受到挑战。部分有钱有势的不法个体矿主,“富得流油,关系通天”。他们甚至采用金钱买通上层关系,藐视安监执法权,只顾煤矿得暴利,而置矿工的安全与不顾。刚正不阿、敢于坚持原则的安监员,应该不惧富,不怕邪,如果发现他们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生产,应秉公执法,督促其按规整改。因拒不执行,整改不到位,可以用他们的违法证据,依法和他们进行不懈地斗争。如果,算大帐的话,有可能以牺牲自己的工作岗位,赢得煤矿和矿工的安全。
事情好凑巧,撰写此评文时,读到本人供职单位所处的江苏省仪征市,一位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为了关停辖区内隶属扬州农药集团的两家污染企业优士化学和瑞祥化工,坚持向上级举报,奔走呼吁4年多,报送调研材料累计数十万字未果。至今,侯宜中已不再担任党组书记,仍坚持举报。(5月26日《新京报》)他是以自己的局级岗位为代价,而与违法行为进行斗争。让人不解的是这个上级,为何4年不采取果断的执法措施而让一个基层干部去作如此正义而无效的斗争。是否,也是受到类似煤矿那样的企业高利润、政府高税收的牵制而无法出手呢?作为煤矿安监员,算好了自己岗位的安全感和矿工生命的安全感这笔帐,就会象仪征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那样,以牺牲自己的岗位,而换取矿工同样宝贵的岗位和生命。
湖南娄底48名乡镇安监员集体辞职,从正面理解,是以过激的行为,与责、权、利相违背抗争,以失去岗位的安全感,换取了个人生命的安全感。从反面理解,是在个人待遇差、没有安全感面前的畏缩、回避。请48名乡镇安监员谅解我这个局外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同时建议,当地安监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基层安监员的执法权,从安监岗位的危险性,合理确定他们的应得报酬,只有责、权、利的真正统一,才能保持基层安监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煤矿的持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