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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五”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纪振超 点击数:11909 更新时间:2011/1/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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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关于“六五”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的最新评论:

    关于“六五”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

                     河南灵宝市司法局    纪振超   彭景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并提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五五”普法以来,农村普法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五五”普法即将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展开,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律,是当前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本文拟就“六五”农村普法工作作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现状

        “五五”普法以来,农村普法工作以“法律进乡村”、“送法下乡工程”、“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有效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开展,及时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增强。通过“五五”普法,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

        从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来看。在思想认识上,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甚至错误的把普法工作和“减负”对立起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有“徇私枉法”、“权大于法”现象,使法律在群众中失去公信力,影响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在普法工作发展上,存在不平衡现象,一些比较富裕的村领导重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比较好,而一些经济比较薄弱的村,法制宣传教育就不是太好,往往问题和矛盾也比较多;在普法经费投入上,多数基层普法经费预算不足和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就没有普法专项经费,造成基层普法工作“无米下锅”的窘境,法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总体上,当前农村普法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制约了基层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对深化“六五”农村普法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普法的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普法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要切实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二)进一步健全农村普法制度。农村普法宣传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农村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健全农村普法的办事机构,完善农村普法的制度措施,落实农村普法的经费保障,改善农村普法的条件。同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按照考核考评结果,及时兑现奖惩;建立健全法律考试制度,对县(区)、乡(镇、办)、村(居)干部的任用或提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对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任用或提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法制宣传社会工作者队伍,定期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创新农村普法形式。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强化形象教育,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丰富多彩,趣味性强,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让群众在工作中、生活中愉快地接受法律知识;要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迅速、生动直观的优势,寓法于新闻事件,寓法于百姓生活,提高宣传覆盖力和吸引力。

        (四)进一步突出农村普法实效。要利用农村工作,渗透普法,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把普法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土地管理、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渗透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这些工作的全过程;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普法工作还要联系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需要和农民关注点,灵活调整普法内容,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对“法律”二字的疏远感、陌生感,使法律贴近农民;针对各时期的热点问题,及时调整普法重点,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使法律更好地走向群众,服务群众;抓好农村学生学法,让学生带动家长、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就覆盖一个村,从而辐射了农村普法。

        (五)进一步夯实农村普法基础。要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要以乡镇普法办为依托,组织乡(镇、办)、村(居)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组建“乡村老年普法宣讲团”,开展普法活动。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区)、乡(镇、办)党委、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切实解决乡(镇、办)司法所人、财、物普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农村普法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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