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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6月26日订立《房屋安置销号协议》到现在为止已有四年了,仍未归还房屋,使陈龙明兄弟俩居无定所,他们的汽车修理厂停厂近四年,两家人无任何其他生活来源,靠拾垃圾维持生活,小孩上大学靠吃低保维持生活,经常是食不裹腹,更严重的是陈龙明的妻子夏素兰为此事焦虑变成精神病人,陈吉明的妻子李益英也是晚期癌症病人。走投无路,兄弟俩才于2012年3月向丰都县政府、丰都县人大、丰都县纪委、重庆市人大、重庆市政府、国家信访局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信访,要求丰都县人民政府及时归还他们的8个框架结构的门面(面积224.88㎡),从2010年7月起到汽车修理厂恢复生产为止,每月赔偿信访人30万元的营业损失,尽早归还陈龙明住房一套102.38㎡,通过信访,丰都县人民政府将门面归还了他们,但仍未赔偿他们的汽车修理厂的经营损失和归还住房,丰都县人民政府对他们的经营损失和原住房102.38㎡都予以认可(有2012年3月20日丰都县移民综合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勇和丰都县移民局纪检组长秦志刚的签字条子为证),可是丰都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到现在为止,仍未赔偿他们的损失和归还102.38㎡的住房。
秦志刚和杨勇签字“情况属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信访办转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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