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胡浩、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29日在向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源头监管薄弱,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报告时说,近年来的食品安全案件,大多发生在食品生产源头和初加工环节。如在畜禽饲养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等。
“依法加强源头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是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他说。
报告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并进一步加大在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推进食品市场的现代化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的研究,加强科学有效的检验检测,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测、评估和防控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1年3月至5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这是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对江苏、湖北、四川、内蒙古、吉林、上海、陕西7个省(区、市)进行了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