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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案疑犯被双开,其单位领导停职
作者:肖欢欢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520  更新时间:2011/9/26 10:35:0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早前报道:[社会]记者揭露洛阳性奴案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开除李浩党籍公职 稽查大队队长停职

本报讯 (特派记者 肖欢欢) 洛阳性奴案经过媒体持续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继4名警务人员被停职后,昨天,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李浩被开除党籍公职,其所在单位的稽查大队大队长也被停职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倒查追究。

所在单位领导停职检查

昨日,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李浩所在的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大队长余洪文进行停职检查,在征求司法机关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李浩开除党籍公职,继续追究李浩事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该局办公室刘主任透露,国家质检总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把手亲自打电话过问这件事情,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和主管副局长为了弄清楚真相,还亲自前往公安局了解情况。由于李浩尚有一名幼女,该局考虑到李浩妻子张灿也没有固定工作,又带着一名幼女,处境较为困难,因此想前去探视。近日,派人前往其住处时,其已搬离,目前下落不明。

案发小区考虑再度引进物管

经过此番地下室囚禁6名女子的风波后,事发地点——位于洛阳市凯旋东路的景福苑小区的业主们的心理也开始发生变化。居民寇伯表示,估计发生这样的事情后,今后小区的地下室都要停用了,也没有人敢再租用了。

此外,部分小区居民表示,为了安全起见,有意向再度引进物业管理方,确保居民们的安全。“我准备明天就和其他几位住户商量一下,如果大家没意见,我们就准备去寻找物业管理公司过来管理小区。”居民马姨说。

而居民赵小姐昨天下午才回到家中看看,她告诉记者,发生这样的事让自己一连好多天都不敢回家,这几天一直在新城区的娘家住着。直到看电视新闻知道有人被活着救出来,并且知道李浩被警方控制后才敢回家看看。

洛阳市公安局就性奴案道歉 4名责任人被停职

北京晨报报道 24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9·3”案件的经过和最新进展情况,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此外,记者还从洛阳警方证实,获救的4名女青年也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拘留。

根据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4名责任人被停职

根据“9·3”案件的情况,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的处分。

郭丛斌说,“9·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从2009年10月份开始采取非常残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此案的发生,反映出当前洛阳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在一些区域还十分薄弱,反映出一些治安、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这起案件的发生,对全市人民群众期盼平安和谐的愿望造成了很大伤害。会上郭丛斌代表洛阳市公安局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将改进与媒体的沟通

郭丛斌还表示,对于公安机关这个相对特殊的行业,在新闻信息发布方面上级有着一些规定和要求。但是,作为公安机关在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方面的确做得还不够,没有及时让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了解该了解的案件进展情况。

郭丛斌说,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特别是在办理案件、对外信息发布上,要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点更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科学的信息发布机制,对新闻信息发布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提升。

郭丛斌承诺,一定要对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办,一定要积极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一定要对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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