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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害人又害己,砍伤人三兄弟入狱
作者:李传昌 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3  更新时间:2011/11/16 9:18: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李传昌、郭蒙政)三兄弟出于义气为朋友帮忙,一言不合,出手重伤他人,而紧要关头,朋友却袖手旁观,最终,三人锒铛入狱。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国水有期徒刑三年,至此,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这起三兄弟共同伤人案历经七年终于圆满地划上句号。

为朋友帮忙   三兄弟重伤他人

    肖国山、肖国水、肖国海系三亲兄弟,肖国山,绰号肖二,是肖国水、肖国海的哥哥,肖国海,村里人称肖烂七,是三兄弟中最小的。三人在村里面是谁都惹不起的。2004年4月14日,三兄弟却因帮朋友李强协调处理一件事情,一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原来,李强开了一间诊所,病人韩波在诊所治疗时,打针后屁股出现红肿,并伴有呕吐之状,经医院检查确认为严重感染,韩波遂要求李强赔偿,因双方数额差距太大,第一次协商未成功,便约定在陈三食店再次协商。

    2004年4月14日,韩波同冉鹏、陈萧等人一起来到陈三食店与李强协商赔偿数额。韩波要求李强赔偿5000元,而李强只愿意赔付2000元,双方各不相让,协商陷入僵持局面。此时,李强便借口去厕所之际给肖国山、肖国水、肖国海三人打电话,请他们出面帮助协商。十几分钟之后,三人来到陈三食店,肖国山说:“赔可以,但只赔1000元”并对冉鹏说:“这点事情你都搁不过去”连说带骂了冉鹏,冉鹏一气之下出手打肖国山面部一拳,见哥哥被打,肖国海怒不可遏,从腰部拔出弧形弯刀便砍向冉鹏,同时,肖国水也挥起手中锋利的西瓜刀朝冉鹏砍去,冉鹏抓着凳子一边抵抗一边躲避,三兄弟遂围着冉鹏一阵乱砍,直至将其砍倒在地后逃离饭店。李强见双方打了起来且越打越凶,劝不开也就走了。

    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但是,现场除了躺在血波中的冉鹏,已不见了邓家三兄弟的人影。后经鉴定,冉鹏损伤程度属重伤。

事发潜逃    私了未成反被捕

    见冉鹏躺在血泊中,且公安民警也涉入调查,三兄弟知道事情闹大了,家恐怕暂时是不能呆了,老大肖国山当即作出决定三人必须出去避避风头。

    但是,肖国海并没有走远,只是在重庆临时找个活儿干干,偶尔还会回家里看望妻儿,并托认识的朋友帮忙和冉鹏谈谈,希望能够私了。2004年11月9日,彭某在路上碰见肖国海,肖国海说:“你去给冉鹏说一下,看他们医了多少钱,给他们7万元看他们干不干,我们私了。”后因彭某联系不上肖国海而未果。

    2005年10月6日,被告人肖国海再次偷偷潜回来看望家人,不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庭审上,肖国海坚持自己不认识李强,且伤人是自己一人所为,两位哥哥并没有参与。2006年1月19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国海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冉鹏各项费用共计53780元,但该费用一直未支付。

    2007年9月20日,在重庆打工的肖国山亦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法院审理中,被害人冉鹏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肖国山赔偿其经济损失53780.98元以及残疾赔偿金,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肖国山赔偿冉某经济损失(含残疾赔偿金)共计45000元(该款已当庭支付),冉鹏则表示能够谅解肖国山,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2008年2月1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天网恢恢    负案七载终领刑

    潜逃七年,肖国水曾去过广州、重庆,干过水泥工,当过工地工人,也跟别人搬过货,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立刻换个地方生活。

    2011年3月1日,元宵节刚刚过去,接到母亲病重的消息,肖国水匆忙赶了回来。

    此时,民警接到群众的举报,火速赶到村子里,使刚刚回来的肖国水猝不及防,民警快速冲到肖国水身边将其按到在地,并将其双手铐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肖国水结结巴巴的说:“肖……国水!我晓得你们为啥子找我!我知道你们早晚会来的,我跟你们走……”。没挣扎、没喊叫、肖国水老老实实跟着民警走出家门。

    庭审上,肖国水说:“这七年以来我一直提心吊胆地过日子,有家不能回,现在终于可以松口气,不用再东躲西藏了。”

    长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国水遇事不冷静,故意与他人共同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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