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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成功告破“12.17”特大旅财被盗案件
作者:宋振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82  更新时间:2011/12/26 10:07: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分析研判定措施 警情通报获线索

   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成功告破“12.17”特大旅财被盗案件

      法讯网讯(通讯员 宋振强)2011年12月17日,1816次列车(包头至哈尔滨)运行至四平站至公主岭站间,12号车厢5号中铺旅客辛某某(女,27岁,黑龙江省依兰县人)向值乘乘警长赵和平报案称:其放在5号下铺铺位下的黑色拉杆箱外侧拉锁被拉开,内部夹层被撕开约半尺长裂口,叠放在箱内的灰色女裤左侧兜内装有的现金人民币20000元被盗,另有一条黑色女裤与裤兜内装有的现金人民币5000元一同被盗,其被盗走的财物总价值愈25000元,其中被盗走现金人民币25000元。

    接报后,乘警长赵和平立即向包头乘警支队进行案情汇报,支队长李宗胤了解到案情重大,迅速部署警组做好卧铺车厢旅客定位登记并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同时派出副支队长张宏、客车刑警大队大队长李忠文带领侦查员立即赶赴发案区间增援,并将案件情况向包头铁路公安处处长岳建勇、副处长张树利做了详细汇报。包头铁路公安处领导高度重视,处长岳建勇、副处长张树利第一时间带领刑警支队支队长亲赴乘警支队召开案情分析会,与乘警支队一同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经研究,一致认定12号车厢15号下铺旅客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对照卧铺车厢旅客定位登记,得知嫌疑人持票终点站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东站,但经侦查人员与12号车厢6号中铺以及6号下铺旅客联系,确认嫌疑人提前于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站下车。得知嫌疑人确切下车地点后,支队立即通知已派出的副支队长张宏、客车刑警大队大队长李忠文带领侦查员在林西站下车,就地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并警情通报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正在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工作的呼铁公安局副局长白雪峰听取汇报后,做出明确指示:要求林东站、林西站车站派出所全力配合,抽调警力协助开展工作。在林西所所长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侦查人员展开地毯式搜索,很快就摸排到重要线索:嫌疑人在林西站下车后,租了车站附近一旅馆老板的出租车到往林东站。侦查员又赶赴林东进行深入调查,林东所所长在得知案情后,立即协助侦查人员在林东站附近旅馆开展旅店入住登记查询,但未发现嫌疑人的入住情况。侦查人员又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详细询问,得知嫌疑人曾在路上打过一个电话与林东的一名女子取得联系,根据这条线索,侦查员又调查嫌疑人到达林东前后入住的单身女性,经排查,侦查人员锁定一名可疑女子,通过旅店入住登记查找到该女子的户籍信息以及手机号码,并通过查询该女子的手机通话记录将嫌疑人的手机号码锁定,侦查人员调出手机号码所有人的户籍信息让出租车司机以及案发时周围旅客进行辨认,确认该手机号码的主人就是嫌疑人。12月22日,专案组成员在嫌疑人李某某(男,1963年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西县人)的家中将其抓获。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交代了自己在2011年12月17日包头开往哈尔滨的1816次列车上盗窃旅客辛某某现金2万5千元的犯罪事实。至此,“12.17”特大旅财被盗案件成功告破。现侦查人员已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包头铁路警方带回包头做进一步审问,被盗赃款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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