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河南淮滨警方成功侦破“1.29”故意杀人案
作者:王长江 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18  更新时间:2012/2/20 11:31: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长江 姜树海) 经过警方上百名公安民警11天的缜密侦察和连续奋战,发生在河南省淮滨县的“2012.1.29”故意杀人案于2月8日成功告破。

    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七),正当人们还沉浸在新春佳节的喜悦之中时,下午15时许,淮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突然接到群众报称:淮滨县台头乡连天寺对面路边水沟里发现一具女尸。由于命案是发在新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对此,淮滨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局长董志刚、政委段发玉立即带领侦查员赶赴现场。经初步勘查死者系他杀,于是该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快速反应机制”,成立了命案侦破指挥部,同时 调集刑侦、治安、交警及相关派出所共100余名警力开展命案侦破工作。

    鉴于案情重大,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长根作出重要指示:全力攻坚,早日侦破。同时指派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昌峰,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邸世忠带领侦技人员当晚赶赴案发现场,指挥案件侦破工作。

    经现场勘查,死者头部有多处钝器伤,系被打死后抛入路边沟中,死亡时间约在2012年1月21日凌晨。经调查得知死者叫王某,现年18岁,淮滨县固城乡人,长年在外务工,春节前回家。据反映,王曾于1月20日夜晚和同学在县城吃饭后在一网吧上网,后同学将其送上出租车,随后与家人联系中断,至此去向不明。由于案发时间与发现尸体时间已间隔数十日,现场严重破坏,物证缺失,加之案件又发生在省道公路上,且因果关系不明,因此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1月29日夜,命案指挥部召开案情分析会认定,此案系系熟人或尾随者作案可能性较大,作案工具为钝器,地点为尸体发现处附近。综合案情分析,局长董志刚迅速做出侦查部署,将参战人员分为视频监控、排查、信息、材料、督导、后勤保障等10个小组,并按照各自职责连夜开展工作,就这样,一条条有价值的线索迅速汇集到命案指挥部。为了尽快找到相关证据,指挥部决定再次对案件现场进行全面、仔细的复勘。果然在复勘中有了重大发现,侦查人员从水沟内打捞到一个长14.4cm的自制工具套筒,经省厅、市局刑侦专家比对,与死者伤口基本吻合,初步判定为作案工具。

    于是,命案指挥部根据获取的线索,迅速确定以物找人、以车找人的侦查思路,要求侦查人员全力查询车辆信息,锁定可疑车辆。另一方面要求专案组民警围绕作案工具,对城关、台头两乡镇的车辆维修点、电焊点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制作大量的悬赏通告,在县电视台、淮滨吧播发,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命案指挥部坚持每天夜晚20时召开案情分析会,汇总案件线索。

    2月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洪亮、王立战在城关区域排查时了解到车辆维修点的帅某,曾经为其儿子焊过类型的工具。获此重要信息后,民警随即将其儿子帅某控制,并从其家中发现一辆时代驭菱牌双排座工具车,与侦查民警先期截取的车辆视图极其相符。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帅某交待了1月29日夜凌晨,其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独自行走的王某后顿生歹意,在与其搭讪时,王不予理睬,于是自认没有面子他就上前拉扯,这时的王便喊救命。喊声激怒了帅某,帅拿起车上的套筒工具对将其头部就是几下,见其不动后便将其扔入路边沟中,后帅趁夜幕逃回家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帅某(男,现年25岁,淮滨县台头乡人)已被淮滨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