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甘肃兰州:患抑郁症母亲出现幻觉用榔头敲死13岁儿子
作者:兰晨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点击数441  更新时间:2012/3/21 9:55: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身患抑郁症的陈梅,因感到13岁的儿子年幼无法承受社会压力,竟用榔头将其敲死。3月19日,陈梅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兰州中院受审时,几度落泪并请求以死“谢罪”。该案将定期宣判。

    今年42岁的陈梅是永登县农民,早年间她和丈夫来兰在西固区西部市场靠卖炒瓜子维生。1999年,陈梅生下儿子华华(化名),生活虽然艰辛,但是夫妻二人对孩子宠爱有加,上学时,华华成绩优秀,还多次在市级英语竞赛中获奖。然而陈梅并没有因儿子的优异感到开心,反而经常失眠、情绪低落,多方求医后,陈梅被确诊为抑郁症,虽经治疗,病情并没有太大改观。

    2011年,陈梅出现幻觉:华华年纪太小无法承担来自社会的压力,只有死亡才能帮其解脱。怀揣这种念想的陈梅便打算带着儿子自杀,寻求共同解脱。两三次撞车后都因车速太慢没有成功。2011年10月2日,再次撞车未果的陈梅带着儿子借宿在亲戚家,当晚11时,华华进入梦乡后陈梅再次出现幻觉,她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榔头朝着儿子的太阳穴砸去 声响惊动亲人后陈梅才住手。此时,望着满头是血的儿子,陈梅挣脱开亲戚的阻拦,又拿着榔头往自己头上砸。事发后,母子二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华华因伤势过重死亡,而陈梅经过抢救后保住性命。

    2011年10月6日,陈梅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城关分局刑事拘留。经司法鉴定,陈梅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因受疾病影响,其在案发时对客观现实的辨识能力和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明显减弱,应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上的陈梅泪流满面,面对法官“为何要杀害儿子”的提问也几度低头不语,甚至请求法院判其死刑谢罪。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