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新疆乌什县:减少诉讼时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赵惠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74  更新时间:2013/3/25 9:45:3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赵惠东)“法官帮帮忙吧,我俩口子过年都没能回老家,老板欠我们的工资,我们人也找不到了,请法院给我们做主,我们给你们跪下了”。2013年3月21日新疆乌什法院法官文伟龙早上刚刚上班,就被一位姓汪的农民工兄弟拦下。文伟龙见他情绪激动,就把他请到了办公室,让他慢慢的说明情况。

    据了解,2012年年初,汪某带着妻子,从四川老家来到新疆乌什县,后经人介绍来到杨某建筑工地打工。2012年12月份工程完工,汪某夫妇却没能领取到工资。汪某多次找到杨某索要工资,杨某都是以发包方工程款未到帐为由拒绝支付。到农历的腊月二十三,汪某再次拨打杨某电话时已经处于关机状态,杨某也不知去向。文伟龙法官了解案情后,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杨某在乌什县的居住地,经过耐心讲解,杨某同意来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激烈的争吵,法院工作人员只好把两人安排在了不同的办公室进行劝说。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杨某于2013年4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汪某18900元的工资欠款。为本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民工远赴他乡打工,与此同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随之而来。为此,乌什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为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等措施,注重诉前调解,减少诉讼时效,切实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尽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