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昆明市规划局副局长牟辉等4名“问题官员”被问责处理及公开曝光以后,昆明上下引起不小震动,同时也触动了不少领导干部的神经,昆明再度敲响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警钟,表明昆明市政府在处理公众事务方面正朝着更加规范化的轨道前行。
百姓呼声:昆明早该动真格了
记者8月18日在昆明东三环看到,上个月被盘龙区政府强制拆除的非法建筑物已夷为平地。虹桥村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该幢建筑物离东三环还不到10米的距离,这些商家想发财也不能不顾周围的环境及城市规划,政府对这些违法行为早该动真格了。城市的景观应该人人爱护,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企业利益。在场的另一位常年搞工程建设的师傅说,根据国家规定,这样的建筑物必须远离街道至少50米,但它居然屹立半年之久还不被拆除,显然背后有十分复杂的背景。
规划部门:全面整治临时违章建筑
针对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对规划部门负责人的问责处理,记者8月18日电话连线了昆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袁局长,他表示,今后在执法过程中凡是发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目前,在昆明市规划区内,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只为一己私利,进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破坏了城市规划的整体实施、损害了昆明市人民的根本利益,极大影响了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形象。最近,昆明市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拆临拆违工作的通知,在主城规划区330平方公里、呈贡新城规划区107平方公里内,对临时违章建筑进行了全面普查,确保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临时、违法建筑,实现零申报。
事件回放
去年12月,昆明福泽盛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昆明东三环路开工建盖综合楼。但昆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直到今年2月23日,才制止了该公司的违法施工行为,而此时该公司的综合楼已建到第三层。在停止施工后,该公司以招商引资项目为由,找到了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主任薛智菽,请求协调,允许继续建盖综合楼。薛智菽在明知已对该公司的违法建设作出了停工通知的情况下,还应该公司要求以办事处名义签发了“协调综合楼建设的报告”。请求盘龙区政府出面协调继续施工。盘龙区政府明确答复,属违法建设,不予支持。之后,该公司又找到了盘龙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者家慧,请求该局进行协调。而者家慧没有对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就在该公司要求允许其继续建设综合楼的报告上签批了“该项目系我区招商引资项目,请给予支持”,还加盖了公章。
3月26日,昆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将《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呈报昆明市规划局副局长牟辉审批,但拖到5月22日都没有批下来。直到开始调查此事后,该公司违法建盖的1314平方米综合楼才于7月1日被依法强制拆除。此前,昆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依法对昆明福泽盛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东三环虹桥立交附近占用“公共绿地”违法建设职业技术培训综合楼进行查处,按照法律程序,该局三大队对该项目连续三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但该单位置若罔闻,仍继续施工。对此,该局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于5月28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于2008年6月13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由于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在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督办下,2008年7月1日,盘龙区政府依法对该公司违法建盖的综合楼进行强制拆除,同时,市规划执法部门对该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并处10%的经济罚款,共计14万元。
昆明市纪委监察局经过调查核实,认为昆明福泽盛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进行违法建设,拒不执行停止建设和限期拆除的决定,影响恶劣,负有主要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给予处罚。在此事的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出现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昆明市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及《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级批准,对相关行政责任人作出以下问责处理:
(一)昆明市规划局分管执法监督的副局长牟辉没有及时审批拆除违法建筑,负有领导责任。昆明市规划局执法监督局三大队副大队长邵云没有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和发现后制止不力,负有履职不到位、执法不力的责任。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主任薛智菽在明知已在查办该违法建设的情况下,还以办事处的名义请求盘龙区政府与昆明市规划局协调允许其继续施工,负有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置若罔闻,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的责任。因此,对以上三人给予停职检查的问责处理。
(二)盘龙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者家慧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在该公司要求允许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材料上签批意见加盖公章,负有处置不当的责任,给予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记者 宋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