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吴志刚)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年3月15日正式实施,12月5日,轮台县工商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及个体工商户共100余人开展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培训活动。
培训会上,该局重点对照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处修改内容进行深入学习讨论,明确新法实施后的维权重点,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同时,通过分析以往案例,梳理执法难点,明确新法在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新设保护网购消费权制度、增设惩罚性赔偿额度以及设立“公益诉讼”制度方面的四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