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新疆哈密市法院为消费者权益撑起法治保护伞
作者:魏芸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64  更新时间:2013/12/11 9:56:0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魏芸)近年来,消费维权案件持续增长,人民法院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担着越来越重的责任。新疆哈密市法院加强审判力度,拓宽司法维权渠道,为消费者维权撑起了法治的保护伞。

    一是完善投诉受理机制,保证维权效果。哈密市法院专门成立消费者维权领导小组,明确维权受理机构、责任部门、受理范围和处理时限,消费者在凡哈密市购买、使用的各类商品或接受各类服务时,认为自身权益遭到侵害的,可以向哈密市法院立案庭和诉前调解中心进行投诉。该院消费维权保护小组将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调处高效、文明服务”的承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侵权行为。哈密市法院加强对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益犯罪案件的审判力度,对制假售假、强迫消费者交易、设置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提高法律威慑力,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三是密切配合,畅通维权渠道,多方联动,形成维权合力。哈密市法院专门聘请了消协成员、消费者代等人员表担任该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约监督员,对该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传递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建立与哈密市消费者协会的协作机制,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消费纠纷处理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并积极参与消费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调研;通过建立与哈密市文明办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各行行风评议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哈密市法院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到街头、广场等人流聚集地宣传维权知识,为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手册等,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与商家诚信经营意识。同时,不定期到企业、社区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为群众解答维权方面的法律疑问,并用生动的案例剖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醒消费者提防消费陷阱。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