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吉林靖宇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五员”作用
作者:唐海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04  更新时间:2013/12/17 9:49:3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唐海波)近年来,吉林靖宇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员、陪执员、陪调员、信息员、宣传员”的作用,在法院和社会间架起了一座理解和信任的桥梁。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群众基础广泛”的优势,突出开展“舆情引导”工作。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该院通过他们的积极参与和现身说法,使广大群众接受“零距离”法制教育的同时,通过他们与群众的交流互动,让群众对法院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突出开展“诉讼调解”工作。该院在审理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人身伤害、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时,把邀请在基层组织中有调解经验的陪审员参加调解作为一项规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从他们的视角出发为当事人分析情理、权衡利弊,通过采用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促案件调解撤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是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民心民意”的优势,通过他们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寻找改进工作的切入点。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