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许崇德和他的宪法史
作者:俞飞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616  更新时间:2014/3/12 12:49:0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为1954年9月21日,首都群众聚集天安门广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

      俞飞
       “五四宪法”制定60周年前夕,宪法巨擘许崇德先生驾鹤西去,学界同声哀悼。
       许崇德一生参与制定了四部国之重法:“五四宪法”、“八二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执教半世纪,潜心治学、诲人不倦。
       书生报国,岂止在书斋?在人民大会堂上、中南海里,留下几多老人的身影,满头银发,皤然一叟,捍卫宪法。
       1998年6月16日,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里,许崇德主讲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第一堂法制讲座——“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从那时起,举办法制讲座就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雷打不动的制度。
       4年后,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学习会上,九常委和百多名听课者早早到齐。胡锦涛握着许崇德的手,尊敬地称为“许老”。温家宝亲切表示:“我们今天来听你的课,都是你的学生。”这是中南海集体学习的第一堂课,73岁的许崇德也是年纪最大的主讲人。

       新中国宪法史的上下求索

       镜头拉回到1954年,研究生毕业不久,许崇德被组织借调到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收集世界各国宪法。
       “数遍全国,唯我一人而已。”传世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中,许崇德感慨万千,“60余年辛勤积累的资料和知识,理应从一己的书斋里释放出来,使之成为大众所共有。”
       这部889页,67万字的皇皇巨著,向后人昭示新中国宪法上下求索的不凡历程。
       据许崇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中记载,毛泽东亲自主持宪法起草小组,谈过许多意见,文字上多次修改,亲自写下批语。宪法草案第一次修正稿原无“罢免国家主席”的内容,毛泽东特意批语“国家主席的罢免”。对于全国人大行使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条约的职权,毛泽东的批语为“此条应采纳周鲠生意见”。周鲠生为留学西方的国际法学者,此举充分表现出开国领袖择善而从的作风。
       “搞宪法是搞科学”,“不要迷信,要破除迷信”,毛泽东坚决反对把有关他个人的条文放在宪法里,对民主党派称呼“毛泽东宪法”的建议敬谢不敏,批语“凡有毛泽东思想字样的地方,均应将这些字删去”。
       值得一提的是,领导人批语也有不被接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中提到,宪法究竟用“通讯秘密”还是“通讯自由”,毛泽东认为后者较妥。他批语,“游行示威”在宪法里“不写为好”,对“迁徙自由”也主张删除。他认为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得有制度。
       “五四宪法”依旧使用“通讯秘密”,保留了“游行示威自由、迁徙自由”。

[1] [2]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