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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夫妻闹离婚,法院调解化解矛盾
作者:徐小娟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561  更新时间:2014/11/25 10:23:3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徐小娟)被告杨某今年已经50多岁了,两个孩子均已成家立业,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被爱情冲昏了头,找了个年轻漂亮的小三,与其同居并育有一女。私情曝光后,原告何某一怒之下将被告杨某告到法院,要求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其所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300000元,这是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何某与被告杨某1985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二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夫妻之间经常为琐事争吵,被告杨某常常夜不归宿,醉酒后对原告何某大打出手。2007年,被告杨某与第三者李某相识,自2010年起被告杨某与原告何某分居,并与李某同居,于2013年7月13日生育一女。原告何某发现被告杨某出轨后,多次提出离婚,被告杨某不仅不同意离婚,反而多次辱骂、殴打原告何某,原告何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被告杨某告上法庭。

    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首先就被告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同居生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其次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晰理、摆事实、讲道理,做了大量的调解说服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原告何某与被告杨某的婚姻关系;位于阿瓦提县阿依巴格乡林场91.6平方米砖木结构的房屋一套、新NE6622胜达KMH灰色小型汽车归原告何某所有;被告杨某赔偿原告何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不要一时冲动酿成一辈子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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