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爷案一审宣判现场.
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并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20万元等罪名,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审。昨日下午,该案件一审宣判,林耀昌上述两罪均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5年最后一天,东莞市牛山看守所审判楼,“坟爷”林耀昌的4名亲属早早到来。该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也来到现场,希望能够亲眼看到林耀昌被判刑。法院担心家属情绪激动可能会与其发生冲突,将其劝离。
下午三点钟,案件在1号法庭准时开庭。身着呢料西装外套的林耀昌,面色有些憔悴,安静地站在法庭上,听完了法官宣读判决书。
“坟爷”此次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该法院经审理认为,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林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林耀昌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林耀昌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还构成行贿罪。林耀昌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依法可对其所犯行贿罪减轻处罚。
该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林耀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在签完法律文书后,林耀昌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他声音很微弱地表示,对他的两项指控都不成立,表示要上诉。
至此,案件自他2013年7月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开始,到昨日宣判,已过去两年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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