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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什县法院春耕前成功执结一起90后农村离婚案
作者:梁健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2798  更新时间:2016/3/25 8:43:5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梁健)“真是多谢你们,过去我对你们的工作不太理解,实在对不起”,近日,当事人热某专程来到新疆乌什县人民法院,找到了主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多力坤法官表示感谢,“多谢你们,是你们让我获得了重生……”她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满含泪水的说道。乌什县法院用法律手段,打响了一场关乎民生的执行战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

    一对90后,由于心智不成熟,过早的走进婚姻殿堂,此后,双方矛盾不断,最终感情破裂,走向离婚。出生于1992年的原告艾某与出生于1990年的被告热某,与2015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恋爱,同年7月在乌什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般,之后,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日趋恶化,后艾某提起诉讼,请求与被告热某离婚,经乌什县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约定“艾某将结婚时女方购买的金银首饰和财产归还女方,热某将结婚时男方购买的金银首饰和财产归还男方”

    由于热某未履行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艾某与2016年2月15日向乌什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签收执行通知书时,热某态度极为抵触,并称“在婚姻期间,艾某挥霍了他们夫妻的大部分共同财产,不愿意交出男方为她购买的金银首饰”,以此借口对抗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和她的父母做工作,执行法官运用了冷却法、批评教育法和回忆法,最终,热某被感化,同意规划所有金银首饰。

    至此,这样一起因离婚引发的家庭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得以执结。热某在案件执行后,先前对法院工作的误解表示后悔,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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