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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行惩“老赖”,“老难”案件终有果
作者:任璐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417  更新时间:2016/6/23 10:19:53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news

     法讯网讯(通讯员 王丽琴 任璐)近日,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安法官等人外出执行终于回来了。从出发到返程,五天夜以继日的工作,使他们看起来有一些疲惫,但一想到能给当事人一个交待,他们的眼里还是闪烁着激动的光芒。

    这次外出执行,共携带案卷20件,驱车行程千余公里,途径吐鲁番、乌鲁木齐、石河子等地,累计联系16人次,7件案件实际执结或正在履行中,累计结案标的三十余万元,给常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以有利还击,极大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回放一:

    乌鲁木齐,安法官等人来不及放下行李就急匆匆赶往已查到的银行网点,将通过网络冻结的财产扣划至法院案款专用账户。随后马不停蹄的前往乌鲁木齐某小区,寻找被执行人李某。李某因借贷纠纷与赵某发生争议,经法院判决李某应偿还借款三万余元,但一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且多次拒听法官电话。在联系上李某后,法官告诉李某:“我们已经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你的工作单位,如果你继续拒不履行,我们将发协执到你们单位,从你每月的工资中直接扣取案款。希望你能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就此不再态度强硬,再三向法官道歉,表示不再拒听电话,并于当日将全部案款30000元打入法院账户。

回放二:

    陈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一直在乌市务工,在了解到陈某的住址后,执行法官辗转在乌市找到陈某,对其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受严重后果,且越迟延履行对自己越不利。通过分析利弊,陈某终于态度软化,当场将4万元欠款汇入执行案款指定账户。

    回放三:

    在即将返程时,一位申请人给执行法官打电话,提供了被执行人刘某在托克逊有隐藏的财产线索。已经四天没睡好觉,一直在奔波的执行法官们当即决定先不回哈密,又折返到托克逊查询后将刘某财产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刘某在第二天就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表示将在几日内把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至此,执行法官们终于可以放心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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