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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暴露条例漏洞,香港拟清晰界定淫亵不雅
作者:中新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512  更新时间:2008/10/4 8:41:2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admin

  二月二十一日,涉及网上艺人不雅照片的艺人陈冠希在香港召开记者会。他在记者会上表示,对艺人不雅照片事件,深感难过,他希望获得原谅。并为事件向所有香港人和父母致歉。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二月十一日,香港艺人钟欣桐在英皇中心会见传媒,首次公开回应艺人不雅照事件。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中新网10月3日电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全面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并由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展开为期4个月的首阶段公众谘询。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谘询文件涵盖7个范畴,包括“淫亵”及“不雅”定义、审裁制度、物品评级制度、新媒体规管、执法工作、刑罚,以及宣传及公众教育。
研先评级后检控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3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须全面检讨,确保条例与时并进,符合公众期望。
  文件建议,透过修改法例或行政指引,清晰定义淫亵及不雅。
  谘询文件检讨审裁制度,期望审裁处评定物品类别时,裁决更一致,并有足够的代表性,反映社会标准;并研究是否容许更多不同界别人士,如教育机构及社会工作机构等,呈交物品予审裁处评级;以及考虑是否强制执法机构在检控前,先把物品呈交审裁处评级。
  香港演艺界年初曾爆出“艳照门”事件,有人将香港男艺人陈冠希与钟欣桐、张柏芝等女艺人的不雅照发布到网络上,并造成了大范围的散播。有公众人士认为,现行评级制度下的不雅类别范围广泛,文件建议,研究是否有需要收紧物品评级制度,或加入细分类别,提供更多物品内容的资料,让公众作出适当的选择。
拟提高条例刑罚
  谘询文件也建议,规管新媒体包括互联网上发布淫亵及不雅资讯,如加强现行与业界共同规管的机制,收紧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与用户的合约条文,防止用户发布淫亵或不雅资讯;以及推出标签制度。
  条例的执行工作目前由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香港警务处及香港海关负责;谘询文件深入讨论各执法部门的运作及分工、执法模式及优先次序等。
  刑罚方法,当局检讨如何改善现行条例的罚则,如考虑提高最高刑罚,以及加上法庭量刑的考虑因素,以增加条例的阻吓作用,特别是如何提高对屡犯者的阻吓性。
  至于宣传及公众教育,当局建议制订长远且有系统的计划,鼓励社会各界合作,加强支援家长、学校、教师及从事教育工作的非政府机构,以提供更健康的资讯。
明年展次轮谘询
  苏锦梁表示,当局将根据首阶段谘询所得的意见,提出具体的改善建议,并在明年内进行第2轮公众谘询。
  当局举行会堂论坛,邀请区议员和市民参与,就谘询发表意见;并鼓励不同界别的代表,参与专题小组的深入讨论。
  同时,当局也展开公众意见调查和设立网上论坛,以及展开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宣传工作,方便各界讨论课题。
  香港市民可在明年1月31日或之前,透过电邮、传真,或邮寄等方式,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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