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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称未停审批中药注射剂,企业停产系自查
作者:中新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437  更新时间:2008/11/6 11:32:2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新网11月6日电  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发生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未暂停中药注射剂的审评或者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今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述。颜江瑛称,其它企业停产是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一些检查、审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发出通知限制这些企业。

   记者提问称,自从刺五加事件,包括山西太行的茵栀黄事件之后,我们国家药监局已经暂停了所有中药注射液的审批,不知道这是不是确实?刺五加注射液这个产品在黑龙江当地,就在密山当地就有乌苏里江制药厂等等都在生产,现在所有企业的刺五加全部暂定了,这些没有问题的企业的产品,什么时候能够恢复对他们的限制?

  颜江瑛回答说,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发生以后,实际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暂停中药注射剂的审评或者审批,一切的审评和审批都按照依法、依科学、依标准进行审批,不只是中药注射剂,其他药品都是这样。

  颜江瑛指出,云南红河州的黑龙江刺五加不良事件发生以后,生产刺五加注射液基本上都在黑龙江省,其他省没有生产刺五加的注射液,因为药源的问题。这些企业自己停止了刺五加注射液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因为企业也想看一看他们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是不是有其他的疏漏,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一些检查、审查,还有质量的控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发出通知限制这些企业,停止他们的生产。当然这些企业经过自查,产品合格之后,会上市进行销售的。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药监局:"刺五加"事件原因是药品污染 按假药论处
    中新网11月6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刺五加注射液严重不良事件的阶段性结论进行了通报。“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导致3人死亡,颜江瑛说,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完达山药业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颜江瑛介绍,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 200712272 1、200712151 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

  10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卫生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云南、黑龙江两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原因展开调查。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

  颜江瑛强调,任何药品都是双刃剑,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会存在着或轻或重的不良反应。云南红河州发生的六例不良事件,不是药品的不良反应,而是药品污染导致的严重不良事件,跟药品不良反应完全是两个概念。

  颜江瑛说,目前,云南省公安部门已全面介入调查,已对涉嫌的完达山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等多人刑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全面调查张某等人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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