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网10月30日讯 (记者 崔晓刚 见习记者 成智)因组织村民非法集会,破坏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市灞桥区三村民被灞桥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和1年。
邱土改、梁管社、张建荣三人系灞桥区席王街道梁家街村村民,因我市三环路建设、中银万泰房地产开发项目征用该村土地,三人对补偿标准、拆迁安置等问题不满,自2006年4月起,多次组织策划该村村民到省、市、区政府集会上访,还曾多次进京上访。
期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灞桥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均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但邱土改等三人不满意,继续煽动、组织百余名村民,于2007年5月30日、6月7日、8月20日分别聚集在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大门附近,非法集会并悬挂横幅。公安机关依法劝散,但他们仍拒不离开,长时间滞留现场,致使党政机关车辆行人出入受阻,交通秩序混乱。
8月11日,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正常上访、信访亦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但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被告人邱土改、梁管社、张建荣未经公安机关许可非法集会,严重破坏了党政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集会罪,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据《西安日报》11月13日报道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就被告人邱土改、梁管社犯非法集会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邱土改、梁管社的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判决认定:西安市三环路建设、中银万泰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用地经政府批准,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梁家街村的土地被征用。2006年4月起,该村的房屋被拆迁。部分村民对赔偿标准、拆迁范围和安置方案等问题不满,推选邱土改、梁管社、张建荣等人为村民代表。邱土改、梁管社、张建荣组织、策划村民多次到各级政府集会上访。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邱土改、梁管社、张建荣在其代表村民所反映的问题被答复后,仍感不满,但未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反而多次组织、策划百余名村民集会,且未依法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并获得许可。经公安机关依法劝散,集会人员拒不离开,长时间滞留、聚集在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政府的大门附近和信访接待室外,严重破坏了党政机关的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集会罪。2008年8月6日一审判处邱土改有期徒刑4年;梁管社有期徒刑3年;张建荣有期徒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