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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起诉华硕索赔500万,北京市一中院未立案
作者:穆奕 王鹏…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510  更新时间:2008/12/4 11:12:3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周成宇在展示黄静签名的起诉书。 本报记者董世彪摄

早前报道:黄静今日将正式起诉华硕,索赔数额达500万  

法讯网讯-京华时报报道(记者 穆奕 王鹏昊)昨天上午,黄静代理人周成宇和律师来到市一中院起诉华硕,索赔500万元。由于华硕是台湾企业,案值必须超过2000万才符合受理标准,市一中院没有立案。今天上午,张平律师将到海淀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昨天上午10点,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律师张平来到了市一中院立案厅门前。周成宇表示,几天前,他同律师团已通过多次协商起草了起诉书。前晚,他赶往石家庄,黄静在阅读诉状后,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前黄静本来准备一同来立案的,但由于近期社会上有许多对她攻击的言论,给她造成了很大压力。其身体状况一直较差,停止了进食,现在正在医院输液。”

10分钟后,周成宇拿出文件准备进入立案厅时发现,由于自己的疏忽没有带起诉状。周成宇赶紧打电话找助手将诉状从家中拿来。在门外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拿到诉状的周成宇、张平走进立案厅。

法官审查起诉材料后,当即告知周成宇,目前市一中院管辖诉讼涉港澳台的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起诉华硕案中的标的额仅为500万元,只能到基层法院立案。

记者在起诉书中看到,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硕电脑——华捷联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被列为共同被告。诉状称,黄静向华硕提出索赔双倍笔记本电脑货款41800元,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共计25.9万余元,及高达469万余元的精神损害及人身损害赔偿,三项总计500万元。

对于此次黄静只提出华硕方赔偿500万元,而并非继续延续500万美金的赔偿诉讼请求,周成宇表示,诉讼500万美金的赔偿,他们将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此次提出的500万人民币赔偿,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但这个数字只是一个象征,因为精神上的赔偿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我们只是想抗争。”

对于海淀检察院给出的国家赔偿是否会提出复议,张平律师说,目前黄静对赔偿没有疑义。一个月后,如果检察院没有收到复议,将向财政局申请后,对黄静进行赔偿。

昨天下午3点,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和华硕的代理律师苗运平,出席了电视台的一档节目。这是黄静获国家赔偿后,双方当事人第一次对峙。节目持续了2个小时,参加该节目的50余名网友,就华硕事件对双方提出了质疑。周成宇和苗运平分别做出了回应。

质疑周成宇

三年前就认识黄静?

质疑:有人称你在05年时就认识黄静,并非像你之前所说事发后才相识?

周成宇回应:2000年的时候我与黄静的妈妈龙女士认识,但并未与黄静有过来往,直到黄静购买的笔记本出问题后才有联系。

质疑:有人称你找媒体报道是为给自己遮掩更换CPU的事实?

周成宇回应:我们个人是弱势群体,与世界500强抗争,这样做是希望通过媒体联系,唤起舆论的监督和公众的支持。

一手策划华硕索赔案?

质疑:自称是黄静在被公安机关拘留时的辩护律师崔电博称,黄静起初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是你一手策划的,与黄静并无关系?

周成宇回应:提出500万美元的索赔,黄静是准备成立消费者反欺诈基金的。事后,跟黄静的母亲进行了核实,其母表示当时给黄静做辩护的是包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并非浩光律师事务所的崔电博。

记者追访:记者与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的崔电博律师取得了联系,崔律师表示,他当时给黄静做辩护律师时,的确是在包诚律师事务所工作,同时向记者提供了当时案件的授权委托书。

质疑华硕

私自更换样品CPU?

质疑:华硕称在黄静购买的电脑到售后服务部门进行维修时,工作人员就发现CPU已被更换过。并且有相关证据表明该笔记本电脑的CPU不是华硕原厂安装的。但是,该证据为什么没有向外界公布?

华硕回应:我们在报案的时候就已经向公安机关提供过证据材料,但是否公布相关材料需要公司商讨。

质疑:发现CPU已经有被更换的迹象为什么没有和机主沟通,反而以免费为机主升级CPU为名,私自更换工程样品CPU给机主?

华硕回应:我们现在还在调查,还无法认定这个工程样品CPU是华硕为其更换的。

愿意赔偿是承认错了?

质疑:华硕在还没有认定事实前就决定给黄静进行赔偿,是不是已经认定自己错了?

华硕回应:错和对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态度,我们的态度已经很明确,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之前,我们愿意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在高于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给予赔偿,很遗憾对方拒绝了我们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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