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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县原财政局副局长雇凶杀妻被判死刑
作者:刘超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数529  更新时间:2008/12/5 10:14:3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 燕赵都市报报道(记者 刘超)昨日上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唐山市中院深入开展“冬季亮剑”严打整治专项斗争进展情况。记者获悉,8起涉及绑架、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一审宣判,13名重案犯被判处死刑或死缓。其中,雇凶杀妻的滦县原财政局副局长郝永久被判处死刑。

  据了解,“冬季亮剑”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是以黑恶势力为主的有组织犯罪、命案为主的暴力犯罪、盗抢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涉枪涉爆犯罪为主的暴力恐怖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为主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在“冬季亮剑”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唐山全市法院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依法该从重处罚的坚决在法定幅度内予以重判,依法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在深挖犯罪过程中,坦白交代余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原财政局副局长雇凶杀妻

□回放

  43岁的郝永久曾是滦县财政局副局长,本该拥有大好的前程和幸福的家庭,他却陷入婚外情而不能自拔,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因婚外情而与妻子李某感情不和,郝永久竟产生了杀妻之念。他找到滦县无业人员高春河多次进行密谋,高春河则雇佣李峰、王卫新实施杀害李某,并许诺给每人2万元报酬。

  2007年5月18日凌晨,高春河、李峰、王卫新受郝永久的指使,在滦县新城新华书店东侧蹲守独自外出的李某。王卫新、李峰持事先准备的铁棍,尾随李某至一土路处,王卫新用铁棍猛击李某头部,将李某打昏倒地后,逃离现场。

  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病情有所好转后,郝永久怕事情败露,再次指使高春河等实施杀害李某。高春河、王卫新、李峰到河北安国购买了毒药,由王卫新多次到滦县人民医院,企图用注射毒药的方式杀害李某未果。后李某转至迁安市人民医院治疗,高春河又指使王卫新多次到迁安市人民医院寻机下手。同年8月3日晚,郝永久告诉高春河,李某的病房内只有一个人看护,要求高春河趁机动手,王卫新在高春河的指使下,头戴假发,持事先准备的铁锤进入迁安市人民医院李某的病房,用铁锤猛击李某头部,再次将李某杀伤。李某被钝器两次打击头部造成脑组织病变,经医院抢救治疗无效于2008年6月17日死亡。

□拍案

  被告人郝永久因不能正确处理夫妻矛盾而雇凶杀妻,被告人高春河、王卫新、李峰受指使而故意行凶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郝永久、王卫新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高春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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