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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女友欢心,花钱顾凶伤人
作者:王世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95  更新时间:2007/7/12 10:03:51  文章录入:阳小青  责任编辑:维权

 

       法讯网讯(通讯员王世楠 李波)广西梧州一名男子为讨得女朋友的欢心,花钱顾凶报复“得罪”女朋友的人。7月6日,参与作案的5人全部被依法逮捕。
  今年2月初的一天晚上,梧州市21岁女青年向某和几个朋友在一家娱乐城玩,边玩边喝啤酒助兴,期间向某与一男子林某发生争执,被林某用啤酒泼身。后来向某对其男朋友何某说了被人泼酒的事,叫他找人“教训”林某。为讨得女友的欢心,何某就让朋友黄某某找来高某、黄某两青年男子充当打手。
  2月12日19时许,正在做工的林某接到向某的电话,自称以前相识过,约他出去聚一聚。林某虽然想不起这女子是谁,但想到有女孩相约也许是好事,还是答应了下来。当晚22时30分林某下班后,向某又电话约他在冰泉东路大井处接她,并问了他穿什么衣服。不久,等林某来到相约地点后,却见几米处有几个男青年在那里。林某打那名女子,电话不通。他正在迟疑不前时,有两名男青年突然朝他冲来,林某见势不好撒腿便往后跑,躲进附近一家饮食店,那两男子追进来,拎起店里的暖水瓶朝林某的脸上打来,殴打林某致伤后逃窜。经法医鉴定,林某被致重伤。
  经梧州市万秀区警方侦察,6月1日,殴打林某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高某、黄某被抓获归案。事前何某出资100元钱,买得了两人替自己女友解恨。何某、向某、黄某某也同时被抓获。
  7月8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向某、黄某某、高某、黄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万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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