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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武宁检察院:构建诉讼绿色通道
作者:熊建军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0  更新时间:2009/2/6 10:14:05  文章录入:阳小青  责任编辑:维权

 

     法讯网讯(通讯员 熊建军  王磊)   “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让案件办的更加透明”,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实行“四项制度、一提示”的流程管理模式,围绕“打击和预防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公诉绿色通道,实现了方便群众讼诉、办案质量效率提高的双赢。近年来,该院无一起因干警办案过程引发的上访事件,平均案件办理期限也在法定期限内大大缩短。
    当事人权利必须及时告知制度。每件案件在3天内便告知其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等具体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积极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行随机分案制。所有案件按办案人员编号,快速轮流随机分案,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人情案”。落实拟限督办制。每件案件根据案情,拟定案件办结期限,对到期未办结的实行督办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及时办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接待制度。设立专门的接待室与复印设备,方便律师和当事人咨询,律师不出门就可以完成资料查阅复印工作。同时该院在公共场所设置了专门的案件办理提示栏,将当事人权利、案件承办情况、办理期限等情况详细公示,公开办案流程,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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