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袁相峰) 在外打工一年没有赚到多少钱,回到家乡遂想搞点钱好过年,竟打起了歪主意,结伙租车去抢劫货车车主。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幸某、简某、洪某。 黄某等四人均系江西省高安市相城镇人,离乡在外打工好吃懒做没有挣到多少钱,临近春节回到高安遇到昔日同学,四人一起互相诉说今年的打工经过及收入情况,黄某提出到外面去搞点钱好过年时花,并讲了具体操作方法,另三人均表示同意,于是黄某、幸某到高安市某租车公司租了辆黑色吉利金刚轿车,准备了警服、反光背心、钢管等作案工具,由黄某驾车从高安出发,以货车车主为作案目标,采用暴力相威胁逼其交出钱物。2009年1月14日,黄某等四人驾驶窜至武宁县境内,连续抢了三位车主,被抢车主立即报警,在公安民警追捕过程中黄某驾车逃窜撞上了电线杆翻车后逃离,在警民合围下,幸某、简某被当场抓获,黄某、洪某还在全力追捕中。据了解,该团伙自2008年12月底以来,在江西吉安、赣州、抚州等地疯狂作案十九起,涉案金额达六万余元,落网后的幸某、简某对自己的抢劫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