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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县加强陆上交通安全管理
作者:丰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32  更新时间:2009/4/1 8:35: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丰交)  为进一步加强陆上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工程建设,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丰都县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陆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于3月24日制定了《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陆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09〕20号)。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总体目标,强化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做到不突破市上下达丰都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指标。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陆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任组长,副县长简小雨任副组长,县交委主任陈胜华、县公安局副局长陶承平、县交委副主任范福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江富勇为成员,负责全县陆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客运企业和公路隐患治理协调办公室于县交委,下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办公室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以乡镇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本辖区和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陆上交通安全方案,完善工作措施, 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动陆上交通安全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增添工作措施。通过进一步加强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积极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强化三合镇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全方位加强陆上交通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县督查办要组织由公安、监察、安监、交通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全县陆上交通安全开展督导检查。主要检查专项行动的方案、陆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交通检查服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对策,改进工作。督导检查组应根据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通报有关情况,督促问题的及时整改落实。
    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特大事故的单位,领导小组将采取坚决措施,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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