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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儿在外地因病去世,公证处为夫妇二人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供法律援助
作者:郭可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09  更新时间:2009/4/14 9:27:0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郭可明)重庆市云阳县蔈草乡磨岩村10组李定清、张邦琼夫妇的独生女李红梅不幸于去年11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因病死亡。

    李红梅死亡后,在广州市遗留个人财产有在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2090.3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存款1741.33元,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2650.73元,在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有余额1609.35元共计8000多元。李定清夫妇2人为了继承女儿的财产于今年4月1日来云阳县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当时向李定清夫妇收取了200元公证费。4月8日,王小平、王劲羽两位公证员深入实地调查,经过调查了解,得知夫妇二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两位公证员回来后,立即向公证处负责人回报了李定清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公证处决定为李定清夫妇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供法律援助。4月9日,公证处为李定清夫妇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并当场退还了李定清夫妇200元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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