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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实施“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
作者:汪必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89  更新时间:2009/4/21 9:20: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 (通讯员 汪必红)“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是重庆市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而提出的一项新措施。这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以“平安重庆”建设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00个普法示范乡镇(街道)、100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100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

    丰都县按照“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要求,结合《丰都县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该县2008年底筹备并启动,2009年重点培育三合镇、名山镇、社坛镇、高家镇、三建乡等5个普法示范乡镇,全县培育7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3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2010在全县大范围推开。

    这次普法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扎实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力争“五五”普法结束时,使全体市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县法制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法治丰都”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具体工作目标是:一是培育普法示范乡镇。选择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普法依法治理开展基础较好的部分乡镇,作为普法示范乡镇进行培育。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网络,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基础;二是培育普法示范村(社区)。选择部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较好的村(社区),作为普法示范村(社区)进行培育。建立普法义务宣传员队伍,巡回到村社、院坝、社区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秩序优良、风尚良好、文明祥和”的文明社区作出贡献;三是培育普法示范大院(小区)。在农村选择有10户以上或较多住户的院坝、在城市选择有100户以上或较多住户的小区作为普法示范大院(小区)进行培育。在大院(小区)内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使之成为本大院(小区)普法工作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在示范户家中(小区会所)设立法律宣传室、法律图书角、法律援助联系站、调解联系点,配备法律图书及普法光碟,以此加强农村大院、城镇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动村(居)民的守法学法积极性,促使家庭和睦、乡邻友好、民风纯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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