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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检察长对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提出“四字”要求
作者:褚凤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6  更新时间:2009/5/8 9:19: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褚凤德)近日,山东蒙阴县院召开信息调研宣传专题,党组成员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信息调研宣传骨干列席会议。曹卫军检察长主持会议并对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提出“快、敏、细、新”的四字要求。

    曹卫军检察长指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检察工作的不断进步,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地位逐渐提高,任务也越发艰巨,它对于加强队伍管理,树立良好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对检察工作整体情况、阶段性情况的及时反映,更是对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的总结、完善、提高,也可以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因此检察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上级院对基层院的情况掌握、决策及对全局工作的指导,对检察事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完成我院《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意见》和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工作任务。继续坚持信息调研宣传骨干人员每周例会制度,充分发挥骨干人员的作用,集思广益。同时,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带头作用,多写多练。在撰写稿件过程中要做到“快、敏、细、新”四字要求,所谓“快”,就是快速反映,快速落实,提高信息的时效性;“敏”就是提高对新闻线索敏感性,善于发现新闻,挖掘新闻;“细”就是细心,关注细节,善于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多角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新”就是立意新,角度新,举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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