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富豪 骗7名女性77000元 检察官提醒:不要贪图便宜,处事交友一定要谨慎 本报讯(记者 彭露)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富豪”,邀约你一起做生意,并要向你的银行卡上汇钱,这样的好事你遇到过吗?渝中区的谢女士遇到了。这富豪看上去其貌不扬,可正是凭借这种并不高明的手段,依靠其花言巧语,先后盗窃了7名女性的银行卡,取走卡中钱财77000余元。日前,渝中区检察院对这位“富豪”提起公诉。 今年1月17日,谢女士匆匆跑进朝天门水上派出所报案称,她和一深圳富商陈军在船上吃饭时,对方用掉包计偷走了她的民生银行卡。通过查询她发现,在几分钟前,卡上的钱已被人取走20000元,又被消费了8000多元。原来,这个自称深圳富商的男子在江北认识谢女士后,反复请她吃饭,还说要和她一起做生意。为表诚意,他先把1万元钱打到她账户上,在他甜言蜜语轰炸后,谢信以为真,并在查账时泄露了密码,随后该男子偷走了卡。 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于1月22日下午,在渝中区上清寺附近将“富豪”捉获归案。当时,“富豪”脖子上戴着一条价值8810元的34.5克黄金项链,正是用谢女士卡内的钱买的。 检察机关查明,“富豪”姓周,四川省资阳市人,无业,其使用的化名为陈军的身份证是假证。2000年底,周某在四川省成都市曾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10个月。去年底,刑满释放。 谢女士并不是周某假扮富豪盗窃的唯一受害者。来到重庆后,周某先后以“深圳富商”、“建筑公司老板”、“公司老总”、“娱乐场所老板”等多个身份,先后盗窃了7名被害人的银行卡,并取走卡中钱财77000余元。周某交待,作案目标瞄准年龄20至40岁左右的女性,尤以洗脚城、夜总会的打工妹为主,原因是“她们见识相对较少,容易上当。” 此案的承办检察官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周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同时提醒社会公众,本案中周的作案手法其实并不高明,只要多加留意便可轻易识破。天上不会掉馅饼,在社会上处事交友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切勿因为贪图便宜而掉进他人精心设计的陷阱里,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