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通讯员冷文芳)近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出售、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罪对收购、出售、运输红豆杉树蔸对叶某、潘某提起公诉。
2008年7月,叶某听到邱某收购南方红豆杉树蔸搞雕刻的消息,带其到石门楼镇田甫村找到罗某等人,吩咐他们去挖南方红豆杉树蔸。罗某等人采挖了5棵南方红豆杉树蔸及采伐22根枯死南方红豆杉原木,出售给叶某和邱某,由潘某驾驶货车运往福建蒲城出售。
2008年9月,叶某和葛某、陈某在源口林场采挖3棵南方红豆杉树蔸出售给由邱某,由邱某雇请潘某驾驶货车运往福建蒲城出售。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的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