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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进山寨
作者:刘发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36  更新时间:2009/6/5 14:27: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刘发生)“对于农村经济困难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改革权益受到损害,农业生产中受到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假冒伪劣产品危害而严重受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中权益受到损害等,我们将给予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这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在4月份普法宣传活动中,向广大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秀山县司法局在年初完善了有关措施,以三条“保障线”,确保法律援助“四到家”、 人民群众“五满意”。

    三条“保障线”:巩固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充实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援助所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办公经费,解除法援人员后顾之忧。

法律援助“四到家”:宣传咨询到家;调查走访到家;法律援助到家;跟踪服务到家。

   人民群众“五满意”:通过努力工作,让援助对象满意;援助单位满意;上级及部门对协调配合满意;群众对办案流程、办案质量满意;社会评议满意。秀山司法局还注重法律援助中心与公安、检察、法院、妇联、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形成联动机制。按照“强化基础、健全制度、配齐人员”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在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村寨、街道、企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或联络点,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县广大农村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利用广播、电视、专栏、传单、院坝会、田间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这一惠民工程,如春燕飞进万户千家。

    在溶溪镇柳水村,土家族农民张仕贵夫妇,外出打工一年多,家中老母病重告急,老板拖欠工钱让他心急如焚。他找到镇司法所请求援助。司法所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立案,给予法律援助。经多方努力,讨回了公道,解了燃眉之急。塘坳乡坝麻村严亚芬家,在承包山林中与村里发生了纠纷,严亚芬气急要告状,但苦于家庭人口多、收入少,经济困难。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在下乡巡回宣传中,发现这一情况,将她作为援助对象,并多方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化解了矛盾。

    到今年5月,秀山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已开展法律服务专项咨询宣传6次;出动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8台(次);司法局(所)举办宣传专栏30期(次);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份;为部分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公证、律师法律援助50余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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