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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人士:取消餐饮行业对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行为-新闻资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394  更新时间:2009/6/12 10:20: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记者 刘建

  一个小碗、一个碟子、一个酒杯、一个小茶杯及一把小勺组成了塑封消毒餐具,塑料薄膜上标明“有偿使用每次一元”。不久前,记者和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时,也“享用”了一回卫生、洁净的消毒餐具。

  近年来,餐馆有偿提供消毒餐具已经成为“行业惯例”,此举被消费者指责为强制消费、餐饮企业借机牟取额外利润。上海消保委人士也认为这种做法有悖法条和常理。餐饮企业理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而消毒餐具企业却予以反驳:法律是规定了要提供消毒餐具,可是没有说消毒餐具应该免费。究竟收不收费,应该由市场来选择。

  法律界人士指出,经营者只有明示收费标准,且消费者自愿接受才是被允许的,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在提供付费消毒餐具时,同时应提供免费合格的消毒餐具供消费者选择,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强制消费。

  消毒餐具强制收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吴小姐不久前请朋友在上海淮海路上一家烧烤店用餐,刚点好菜,服务员就主动把桌子上用塑料袋包装好的餐具拆开。看到服务员动作熟练,服务周到,吴小姐心里还挺高兴。用完餐结账时,她看过账单,才知道包装好的餐具是要花钱的。吴小姐十分不解,“饭店应该为顾客免费提供餐具,怎么事先连招呼也不打就要收费呢?”

  吴小姐指出饭店收费不妥,但饭店态度非常坚决称要收费,因担心朋友误解其小气,她还是付了每套1.5元的消毒餐具费。“如果我不愿使用收费餐具,饭店又不提供免费的,我们怎么吃饭?这不是强制消费么?”

  如今,越来越多的饭店、餐馆开始推行经过集中消毒、密封包装的餐具,但消费者在使用时,服务员普遍都不会告知这些餐具是要收费的。

  近日记者在长寿路的一家餐馆用餐时,也是使用收费消毒餐具。“我们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该饭店服务员介绍:这些餐具是消毒公司提供的,客人用完后,公司就会派人收回,经过消毒包装,再分送到各家餐馆。“用这些餐具既保证卫生,又无需清洗,挺省事的。”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正在进餐的顾客。秦小姐说,她是第一次使用消毒餐具,确实卫生、方便,但不知道这需要付费。王先生称,饭店只提供收费餐具,没有选择的余地,虽然费用不高,但还是不顺心。

  对此,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贺强律师说,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的前提。如果经营者提供“高标准”的付费消毒餐具强制消费者使用,或者未明示有偿的情况下要求收取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消毒餐具收费成了餐馆圈钱新手段

  一家火锅店经理乐呵呵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餐具自行消毒,需花费人工、电费、水费以及常规损耗等,每套餐具成本0.8元。而交给公司消毒,就能省下这笔费用。我们向顾客收取1元消毒碗筷费,有0.8元支付给消毒公司,自己还能赚0.2元,加上省下的0.8元成本,这样每套餐具就省下了1元。按每年接待顾客约10万人次计算,我们一年就能增加10万元的收入。”

  不过,也有餐馆表示,1元钱是给餐具消毒公司的,餐馆只是代收而已。为了验证这一说法,记者联系了一家餐具消毒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每套消毒餐具价格在0.7元至0.8元之间,一些不太正规的消毒公司为争抢生意会把价格压低到0.6元左右。用这种餐具,不但可节约餐馆的消毒成本,同时还有可观的利润。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塑封的、安全的消毒餐具,应当免费,不得另外加收费用,“部分餐饮企业消毒餐具进货成本为每套0.7元左右,却向消费者收费2元上下,这属于借机牟利行为,有违商业伦理道德。”

  那么,经过专业公司高温消毒后塑封的套装餐具,卫生状况是否百分之百有保证呢?上海市消保委、市卫生局卫监所去年9月联合对全市餐饮企业经营或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套装餐具进行了市场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一成套装餐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超标。51件餐具中有46件餐具的包装上未标注清洗消毒日期,尽管部分标注了有效期,但缺少了清洗消毒日期,有效期变得形同虚设,消费者就餐时根本不知道自己付费使用的餐具是否卫生安全。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专家表示,套餐包装应采用食品级包装膜,但有的采用PVC塑料膜,加热收缩后会变脆破损,使餐具遭受二次污染。此外,一些使用含增塑剂乙基胺的PVC包装膜,遇到高温、油时,其中的增塑剂易挥发出来,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

  消毒餐具收费不合理也不合法

  餐馆收取消毒餐具费用到底合不合法?赵皎黎秘书长表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是义务。不另外交费而使用消毒餐具,是消费者的权利。不收费的餐具,不代表可以不消毒,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中消协人士也认为,消费者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已获社会认可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服务产生的费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服务标准。如果消费者就餐时为了避免与经营者发生冲突而被迫接受额外收费,公平交易权便受到了侵害。因此,部分餐饮企业的类似行为属于重复收费,应予抵制。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商务部2007年65号文《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要求:“为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食品卫生法》第8条第5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24规定:“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作为法定义务的承担方,餐饮企业应当承担餐具消毒费用,而不得将义务转嫁给消费者。

  不过,上海市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段福根认为,目前餐饮行业收费是放开的,没有强制规定禁止收取餐具费,“企业只要明码标价、预先告知就行了,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

  “塑封好的消毒套装餐具是一种产品,肯定要向餐厅收取成本费用,”餐具保洁工作委员会副会长邹贵河说,“但是餐馆应该向顾客提供免费的散装餐具,供顾客选择。”

  据了解,去年,厦门公益诉讼人林雷以“收取消毒餐具费1元钱不合理”为由,将5家餐饮企业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店家退钱。林雷希望通过该案在全社会范围内取消餐饮行业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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