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西双版纳打响新年缉毒第一枪 13公斤冰毒刚入境即被查获-新闻资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422  更新时间:2009/6/12 10:21: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制网讯 1月4日0时许,西双版纳公安禁毒部门先后在景洪市嘎洒收费站和景洪市区一家星级酒店抓获贩毒分子4名,缴获冰毒13公斤,毒资14万余元。

  2008年12月31日,勐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获取重要线索:有一名来自深圳的湖南籍贩毒嫌疑人已在境外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购买了一批冰毒,准备择日贩运入境。接到线索后,勐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一方面立即安排人员查证线索,一方面向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报告,并迅速组织警力布控,密切关注犯罪嫌疑人动向。

  2009年1月3日晚,在查证属实犯罪嫌疑人即将入境的线索后,州、县两级公安禁毒部门组织警力在景洪市嘎洒收费站布控查缉,并于1月4日凌晨0点许,发现一辆包租乘坐一辆勐海方向驶来的出租车上的两名人员(一男一女)形迹十分可疑。在依法盘问和搜查后,从女方随身携带的行李包内查获一批冰毒和3万元人民币现金以及一张银行卡,从男方身上查获人民币现金5万元。同时,另一组民警在景洪城区一家星级酒店抓获幕后贩毒老板刘某和江某。

  经过清点,此次当场缴获的冰毒共计13公斤,毒资9万余元,银行卡上有5万元。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刘某、江某、阿春、阿梅四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贩毒经过,并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刘某原籍是湖南衡阳人,在深圳开了一家油漆厂,江某是他厂里的职工。2008年12月26日,刘某带着江某和自己的另外两个朋友阿春和阿梅从深圳来到版纳,并从打洛偷渡出境,在缅甸瓦邦一带购买了一批冰毒,共计13公斤。在验了货、交付了钱之后,刘某就潜回境内,先回去了深圳,安排阿春等三人帮他带冰毒入境。从他走后,到2009年1月3日,阿春、阿梅、江某三人都犹豫不决,迟迟不敢行动,一直未能把毒品带进来。刘某心急如焚,于1月3日从深圳赶到景洪,并很快偷渡出境,亲自督战,一路打前阵,“保护”毒品入境。谁知刘某一伙功败垂成,被早已张网以待的版纳禁毒警方收入网中。

  (黄建兵 赵锦丽 储皖中)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