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被检察机关批捕 本报记者 王雄 摄 本报记者 胡晓 尽管他受贿的方式如此隐秘——向开发商以超低价购房;尽管他案发后万般抵赖不愿“招供”;尽管他的工作能力很强,33岁便成为合川区规划局副局长……但杨军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昨日,检察官首次向媒体介绍了这位“70后”年轻处级干部的堕落路程。
五折价买200平方米大宅
杨军是四川宜宾人,大学毕业后进入北碚区规划局工作。因为年轻有为,30岁不到便成为区建筑管理站副站长,主管对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收取等。
几年前,建筑商重庆东方远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方公司)在北碚开建“畔溪名都”楼盘时,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可以对工程1、2期的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减半收取,但从第三期将不再享受这个优惠。
2003年5月,东方公司的老总李某和一名职员到区规划局办理手续,杨军接待了他们。言谈间,杨主动提起,在第三期配套费上还可以减免。李某心知肚明:“必定是杨军有所要求。”
果然,杨后来与李某约见时,说自己想在“畔溪名都”买套200平方米的跃层,希望李总在价格上优惠。“这个好办。”李某胸脯一拍。
胃口不小的杨军竟提出房价“优惠”至1000元/平方米,要知道在当时该楼盘售价已达2000多元/平方米。
但李某仔细一算,房价上他们亏了20万元,但配套费减半可为公司节约170多万元,这笔账无疑是相当划算的。于是,杨军慷国家之慨,为自己换了一套超低价山水景房。
刚当上副局长就被批捕
2007年,合川区公招处级干部,杨军考取了该区规划局副局长。但没想到上任刚2个月,低价买房之事便暴露。同年9月,杨军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今年2月,杨军涉嫌受贿一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三次改口不认账 开发商记“低价房”事实
根据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显示,2003年12月,杨为东方公司办理第三期配套费收取时,在领导签字“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情况下,他利用这句批语没有明写“全额收取”的空子,为东方公司大开绿灯。而随后,一套套内180多平方米的跃层便以20万左右的价格到了他妻子的名下。
从被调查起到上庭,杨军一直只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开始一口咬定房子是老婆买的,自己不知情,后又与其妻子和朋友编出一套谎话,说房子是朋友为抵债,低价卖给他的,最后又称房子本来就只卖1000元/平方米。
“尽管他从始至终零口供,但铁证如山一样会定罪。”承办此案的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黄俊称。“整个小区所有房子,除了他那套,都是2500元/平方米以上的售价。”
有意思的是,东方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将对杨军“低价售房”的事记录在册,这成了检察院日后查实案情的铁证。
据悉,此案将在近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