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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镇长亿万身家调查:输光9000万公款能用家产还清
作者:秦力文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点击数665  更新时间:2006/9/4 9:13: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李为民案发前的住处

        据经济观察报讯“相信自己所有财产能够还清这笔欠款。”法庭上,李为民“自信”地说。

  此前,他被控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任上时,涉嫌挪用公款累计约1.1亿元,其中有9000多万元被赌博输光。8月10日,李为民案在东莞市中院开庭审理。

    事实上,在此次受审时,李为民已经归还了5300多万元。

    一个镇长,挪用并输光9000多万元公款,还能用家产还清!这样的“能力”令人惊叹。

    作为一名每月仅数千元工资收入的基层科级干部,李为民是如何生财有道,打造亿万身家的?

    记者连日追访发现,李为民的妻子黄彩凤在多间私营公司参股或直接任法人代表,而且,这些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大多与李为民所掌管的当地集体企业相仿,其中还涉及土地开发。

    隐蔽产业

    塘厦是东莞的制造业重镇,镇内厂房林立,广场大而气派,但长年空旷,热闹全在街巷和生意场上。

    8月28日,在该镇第一工业区南一横路13号,东莞市艺联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门前,一名保安对记者说:“她是公司法人代表,很忙,不会见你的。”

    “她”就是李为民的妻子黄彩凤。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注册资本50万元,由黄彩凤等三人出资。这是有据可查的李家较早的一份产业。

    记者根据现有资料调查发现,黄彩凤至少还在另外两家公司占有股份,并担任其中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

    东莞市晓麟实业有限公司,1998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出资人是李为民和黄彩凤,黄是公司法人代表。

    东莞市福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福东公司),1998年12月成立,由黄彩凤和冯权开等人联合出资2100万元成立,公司法人代表是冯权开。

    巧合的是,李为民和黄彩凤办公司的步骤几乎与李为民的仕途同步。

    正是黄彩凤开办艺联公司的1996年,当时担任塘厦镇副镇长的李为民开始同时兼任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该公司主要负责厂房租赁等业务。

    随后,1998年开办的福东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就是投资开办厂场、市场等。

    从1998年开始,李为民还同时兼任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也是在这一年3月,李为民和黄彩凤开办了东莞市晓麟实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晓麟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产销玩具等,同时销售五金、电子零配件、机械设备等,这恰好又与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谋而合”。

    此外,2002年,东莞市海霖贸易有限公司成立,其注册地址与福东公司一致,经营范围也与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吻合。但该公司两名出资人中并没有李为民和黄彩凤。

    表面上,这些公司都是黄彩凤或者一些陌生人在频频投资。但是,东莞市检察机关发现,除了晓麟公司之外,李为民还在艺联公司、福东公司、海霖公司以及冯权开名下的第八工区等都有股份。

    1997年,李为民还在亲戚李满华的公司入“干股”,获利171万元。由家属、亲戚朋友出面办公司,而李为民自己则成为这些公司背后的强力保障。

    最有力的保障来自充足的资金支持。对这些公司一向“关照有加”的李为民,甚至多次挪用公款用于公司经营。

    据查,在1998年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李为民通过以个人名义写借条、冒签妻子黄彩凤之名、以艺联公司的名义写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和手段,先后多次从自己所掌管的塘厦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塘厦镇对外经济办公室、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挪走公款,累计共达人民币1.0961亿元、港币290万元。

    除去还赌债的钱,其中有数千万元用于其公司经营和个人使用。

    “李为民正是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家属和亲戚朋友做生意提供方便,甚至挪用公款用于经营,赚了钱之后又再填上一些窟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自己也赚了不少。”东莞市检察院一位熟悉案情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福东公司

    上述人士还向本报记者透露,李为民一家在东莞、深圳等地还购置了大量房产、商铺等,这些产业到现在也值不少钱。

    据东莞市相关部门调查,李为民以其个人及妻子名义拥有房屋30处共8702.76平方米,商铺6处共205平方米,地皮7块(含别墅用地1块)共1168.5平方米。

    李为民挪用公款案发后,东莞市纪委拍卖他在东莞的住房等私有财产合计达1039万多元。为了迅速归还挪用的公款,李为民在看守所写信给妻子,要其变卖深圳的一处房产,大约价值226万元。

    据东莞相关部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一般基层镇村领导手中,最大的实权往往就是土地开发。

    李为民自1996年兼任塘厦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首次正式主抓厂房租赁等事项。

    此后,福东公司于1998年年底悄然诞生。这间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冯权开,黄彩凤也是3名股东之一。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就是投资开办厂场、市场。

    冯权开与李为民过从甚密,其名下不止一间公司有李为民的股份。1996年至1997年之间,正是冯陪着李为民开始了赴澳门赌博之旅。

    冯权开名下的这间福东公司相当神秘。该公司向东莞工商局提供的注册地址是塘厦镇莲湖大道一号,但是记者连日来在塘厦镇都没找到这个地址,当地居民称镇上根本没有这个地方。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塘厦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当地同类企业负责人都表示,他们对这间公司不太了解。

    但是,福东公司的注册资金高达2100万元。据其网络登记资料,年产值为1000万-3000万元,而李为民掌管的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年营业额一度也仅为700万-1000万元。在塘厦,这应该算是一个规模相当大的公司。

    塘厦镇某置业有限公司是与福东公司同一类型的企业。8月28日,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正是深圳制造业向周边大规模转移之时。塘厦镇由于与深圳邻近,因此也承接了不少制造业企业,镇内厂房用地开发一下子热火起来。

    据介绍,从事土地开发的企业,一般首先都要向镇里提出用地申请,由镇里审批决定,获准后一般可经营50年。随着塘厦当地经济不断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土地开发的利润空间一直相当大,拿地也成为这一类公司的头等大事。

    而在1998年至2004年,李为民身兼数职: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后任镇长)、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和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长达数年时间里,一直未轮岗的李为民集包括批地等审批权在内的各项权利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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