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汪必红)9月26日,由重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共同组织的2009年秋季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举行。丰都县在该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设立分考场,全县共有32名新提任县管领导干部参考,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7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5名。该县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秦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祥发、县纪委副书记向军、县委法建办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冉龙清等莅临考场巡考。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法建办的相关要求,这次考试的对象是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全县提拔担任或由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含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以及因种种原因应参加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而未参加的领导干部。考试的内容主要是《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概要》一书,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最近的新闻事件也纳入了考试内容。同时,根据《关于建立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的通知》精神,从此次考试开始新增廉政法规知识内容。
按照重庆市委下发的《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意见》规定:新提任领导干部在任职一年内必须通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首次考试不合格者,在任职一年内可参加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将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该县2009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成功举行,将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上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