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30日电(记者范春生)在沈阳、广州造成广泛影响并牵扯到沈阳市公安系统多名中高级警官的“6·07”涉黑大案30日在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以广州万发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鹏飞为首的近百名被告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20余项罪名,将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内连续接受审判。
2005年6月7日,沈阳市发生一起手持枪支、刀具、棍棒等凶器,打砸沈阳“中国鞋城”内的“盛强航空货运站”案件,导致2人死亡、4人重伤。此案引起辽宁省、沈阳市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很快组织精干力量,将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通过对相关涉案人员进一步侦查,以宋鹏飞为首、长期盘踞在沈阳和广州的涉黑犯罪集团进入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
2006年4月4日,辽宁省成立“6·07”专案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专案组,并向公安部汇报情况。公安部把此案作为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专案组成立后,共逮捕100多名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120多起。
根据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今年52岁的宋鹏飞户籍沈阳,案发前任广州万发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沈阳大酒店总经理,自1995年以来,以沈阳、广州为主要活动区域,笼络社会闲散人员、两劳释解人员和犯罪在逃人员,以暴力开道,把持、垄断广东部分地区至浙江、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地的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线路和部分物流市场,逐步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此间,宋鹏飞一伙人不断腐蚀、贿赂公安人员,为其犯罪集团的暴力和经济活动提供庇护和帮助,造成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等多名中高级警官涉案,一同落网。
据悉,“6·07”专案是辽宁省近些年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案件,30日的庭审被告加上律师的人数在200人左右。由于涉案人员众多,第一天的庭审主要进行了核对被告人身份以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等工作。庭审预计持续一周左右的时间。
律师马克东诈骗沈阳“黑老大”一审被判刑11年
新华网沈阳6月25日电(记者范春生)曾经轰动一时的广东律师马克东被控诈骗沈阳“黑老大”百万元一案有了进展。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马克东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并追缴个人非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初,沈阳涉黑性质组织的头目宋鹏飞、赵文刚等在广州市因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任广州市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被告人马克东接受委托,作为赵文刚的辩护人,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赵文刚又找到马克东,请其为包括宋鹏飞在内的同案犯辩护,并提出由其在广州司法机关斡旋,为宋鹏飞减轻罪责。
马克东在了解了宋鹏飞病情后,认为可以按法律程序对宋鹏飞中止审判。但其未向赵文刚说明此情况,而称其认识正在审理宋鹏飞案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人员,可以利用此关系帮宋鹏飞逃避刑事处罚,从而取得了赵文刚等人的信任,并向赵文刚索要100万元作为费用。
法院在判决中还认定,赵文刚首付给马克东30万元钱。随后,马克东指派本所的其他两名律师,并找到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曹某为赵文刚案的三名同案犯辩护,并支付曹某5000元。
据悉,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宋鹏飞单独找的辩护律师邱某发现宋鹏飞符合中止审判的条件,便向广州中院提出对宋鹏飞中止审判的申请,并获得批准。马克东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赵文刚予以隐瞒,在法院中止裁定下达之前,向赵文刚催索尚未给付的70万元。
在取得了100万元后,马克东并未将款项交由律师事务所入财务账户予以分配,而是将其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克东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虚构认识审理宋鹏飞案的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人员,并可借此关系为宋鹏飞减轻罪责、需要“费用”的事实,隐瞒经其他代理律师通过正常申请程序,宋鹏飞已被人民法院批准中止审判的事实真相,先后两次从被害人处获取了100万元。除其中5000元用于为宋鹏飞案的其他同案犯再行聘请律师外,余款被其挥霍。马克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