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崔元平、李新)2009年11月12日下午16时许,家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18岁少女李某来到乌海车站派出所,向正在值班的民警郭和平哭着求助:自己前天来乌海找同学玩,今天准备买票回家,可是当来到火车站售票厅准备买票时却发现,自己的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弄丢了。由于身上没有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想让家人汇钱也没有办法,自己的手机又欠了费,身无分文的她不知如何是好。听完这位小妹妹的哭诉,民警郭和平赶忙拿出自己的手机让她与家人取得联系,并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对方,陪同小姑娘一同去银行取了钱。回到车站后,郭和平又帮这位小姑娘购买了车票和水、面包等食品,并把她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11月13日,乌海车站派出所收到了一封来自临河的感谢信,信正是这位小姑娘写来的,信中说:警察叔叔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深深的感动了我,我非常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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