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山贵峰)2009年12月1日凌晨5时许,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公安分局接庄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通过近三个小时的蹲点守候,终于在高新区凌云小区内将危害一方,长期敲诈勒索他人工地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985年10月09日生,市中区安居镇人,现租住:高新区凌云小区)抓获。
经查,2009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恐吓、辱骂等方式分三次向接庄镇八里营旧村改造工程的史某索要现金1200元钱。第一次索要现金800元,第二次索要现金400元,第三次每次索要20万元(未给)。前几次史某被敲诈时并没有报警,不愿意把事情弄的太大。然而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悔改,于2009年11月5日又采用威胁的方法向史某索要现金20万元。了解情况后,接庄派出所所长李爱东立即组织警力对其开展抓捕工作,于2009年12月1日早晨8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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