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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一警察撞死7岁男孩 逃逸后找亲弟弟“顶包”
作者:王功尚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  点击数256  更新时间:2010/3/23 9:12:1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图为:张万林所指之处即是肇事现场

  昨日(22日)下午,(湖北省)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内,39岁的农妇樊启英正在养伤。她尚不知道,24天前的车祸已经带走了7岁的宝贝儿子。在一旁伺候的丈夫张万林红着眼圈,竭力掩饰悲伤。

  车祸的肇事者,是枣阳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官。事发时他开的是一辆套牌车,并在撞人后迅速逃逸,事后找亲弟弟“顶包”。

  悲剧突降

  离家1公里处遭遇车祸

  车祸发生在元宵节前一天晚上。按照当地习俗,不出正月十五,春节就不算过完。地点是枣阳市高速公路连接线惠湾五组路段,距枣阳市区约三四公里。这条高速公路连接汉十高速吴店出口和枣阳市区,南北走向,路宽21米。

  惠湾五组路段正好有一道弯,转弯后是一道下坡路。当晚,这条宽阔的马路上漆黑一片,不时有汽车和摩托车驶过。由于没有路灯,驶过的车灯犹如萤光,夜色下显得微弱。常年居住在此的居民余霞说:“这里经常发生事故。”

  因为轮胎破损漏气,家住惠岗二组的樊启英推着摩托车,带着读初二的女儿张凡和7岁的儿子张代旺,正从这里走过。她和一双儿女刚从枣阳市区的哥哥家里吃饭回来,走到此处,离家只有1公里左右,转个弯过桥就到。这时,她突然想起刚刚经过一个补胎小店,只要穿过马路,往回走20多米即可。于是他们穿过马路,推着车往补胎店方向走去。

  此时,惠湾五组的陈兆富老汉刚吃过晚饭,正在洗碗;陈兆富的邻居、62岁的史先春刚从马路对面挑回第一担水,准备挑第二担;樊启英的丈夫张万林正在家休息,等着妻儿们回家;枣阳市公安局行管科科长、曾任吴店派出所所长的聂宝兴,正驾驶一辆套牌白色海马轿车,从吴店方向驶往枣阳城区。

  晚7时许,当背后传来汽车行驶的声音时,樊启英还没来得及躲避,就“嘭”的一声被撞倒在地,摩托车变形损毁。她发出尖利的惊叫,声音在黑暗中划破夜空。数秒钟后,她挣扎着坐起来,腿部剧烈疼痛,眼睛已经麻木,睁开都很困难。她下意识摸了把脸,满手是血。女儿腿部受伤,已经吓坏了。儿子张代旺被撞到三四米开外,她挣扎着爬过去,抱起儿子大声哭喊:“快救救我儿子!”

  肇事的海马汽车没有刹车,继续朝前奔去。倒车镜、大灯玻璃以及一些漆片则留在了事故现场。正在洗碗的陈兆富和邻居余霞听到呼救声奔过来看时,另几位邻居也跑了过来,他们连忙拿出电话报警;肇事的白色海马车从正在挑水的史先春面前经过时,老人愤怒地喊了一声:“撞了人你还跑!”但轿车瞬间远去,天太暗,他没看清牌号。

  当晚7时12分,张万林接到电话:“你老婆和儿子出车祸了!”

  案情进展

  警官亲弟弟主动投案

  夜色正浓,四周漆黑一片,没有别的光亮。接到报警的警车驶经此处,还是陈兆富等人用手电筒打信号,警车才在正确的位置停下。

  与此同时,接到熟人报信后,张万林跌跌撞撞跑出去,向邻居借了一辆摩托车,匆忙赶到事发地点。看到倒在血泊中的妻儿,他似乎已不知悲痛,机械地和村民、警察一起,将他们抬上警车,向城区的医院驶去。半路上,3名伤者被转上了紧急赶来的120急救车。

  从这天晚上起,张万林就“住”进了医院照顾家人。3人中女儿受伤较轻,经过数日治疗后已返回学校。妻子伤在脸部和腿脚,先在五官科治疗,后因眼睛伤及神经,转入神经外科治疗。不幸的是,7岁的儿子张代旺经紧急抢救无效,于翌日下午死亡。当天正值元宵节。

  此后警方对案件的调查工作,张万林一无所知,他说:“我已经顾不上去关心这些事了。”所以他不知道,案件发生后,枣阳交警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相关证据,很快认定肇事车辆系一辆白色海马轿车。

  数日后,枣阳市民聂宝峰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承认开车撞人后逃逸的人就是自己,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聂宝峰很快被刑拘,交警大队也于3月9日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聂宝峰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聂宝峰的另一个身份,是枣阳市公安局行管科科长聂宝兴的弟弟,而出事的这辆白色海马轿车,是公安局的公务车,原由聂宝兴使用。鉴于此,枣阳警方没有草草结案,而是继续进行调查。深入调查的结果,完全推翻了聂宝峰驾车肇事逃逸的结论。

  真相大白

  警察肇事找弟弟顶包

  肇事车辆身份甫一查明,立即引起了枣阳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据参与调查此事的该局一名纪检人员透露,“局里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了公车肇事的事情”。

  会后,聂宝兴被停职。因为肇事车平时由聂宝兴使用,而出事时车上悬挂的号牌是FD1898,交警大队后来重新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称,该号牌“系挪用”。换言之,车辆出事时是一辆套牌车。

  纪检人员称,将聂宝兴停职可以“更客观公正地调查,给受害人一个交代”。

  此事还引起了襄樊市公安局的注意,该局督察和纪检人员随即介入调查,在枣阳公安局纪检人员配合下,“查了七八天,材料弄了厚厚一叠”。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获取了新的线索”。

  随后,聂宝兴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将自己驾驶套牌轿车、撞倒3名行人后逃逸、让弟弟聂宝峰“顶包”的情况和盘托出。3月11日,枣阳市交警大队撤销了原来的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聂宝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聂宝兴随后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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