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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涉案者非正常死亡直接领导停职待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561  更新时间:2010/3/30 14:02:57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3月29日,公安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公安部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于近日在京召开,听取了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等7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的工作汇报。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表示,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刘金国强调,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集中整治,遏制执法过程中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

  刘金国指出,公安部高度重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持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仍屡有发生,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决有力的措施开展集中整治。要迅速组织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大排查,全面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健全落实民警执法监督机制。要将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到基层,将上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要通过集中整治,带动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刘金国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强力实施集中督察,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组织督察人员,对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有没有部署、基层所队采取了哪些措施、一线民警是否了解。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清问题,严肃处理。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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