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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提醒:警惕围绕高校招生工作的诈骗案件
作者:--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602  更新时间:2008/7/10 22:22: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8年度的高考结束了,利用高校招生录取诈骗又进入了“易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父母望子成龙,希望给孩子上一个好学校、好专业,以求以后能有好前途的心理,设置种种陷阱进行诈骗。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以“为受害人子女办理正规军校学籍,到南京解放军理工大学读书,大学毕业后到军队当军官”的方式,诈骗重庆忠县居民何某现金26万余元、李某现金49万余元。重庆市忠县警方火速出击,一举侦破此案。经查明,自2006年6月至2007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凯瑞等三人采用上述方式,共骗取重庆市忠县5人和云南省沾益县2人,贵州省贵阳市1等人现金210余万元。

    有鉴于此,根据国内历年此类案件的发案情况,结合四川汶川“5.12”地震的特殊情况,重庆市公安机关梳理出如下几种借地震对高考考生实施诈骗的主要手段,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切勿“病急乱投医”,受骗上当。

    1、谎称地震后,震区学校为提高对考生的吸引力,对特定地区的考生有“降分录取名额”,借此行骗。

    2、 宣称掌握“自主招生名额”、“机动名额”或“调剂名额”,交钱即可让考生入学。

    3、吹嘘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只要出“定向费”就可以录取。

    4、谎称震区高校情况特殊,查询录取信息不易,借此索取信息费;或渲染震区高校招生的“特殊性”,然后了解录取情况,把正常投档录取说成是自己找关系疏通所为。

    5、利用震区高校距离远,亲自去查询了解不易的特点,伪造录取通知书等文书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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