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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强奸女大学生罪名成立
作者:崔佳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540  更新时间:2010/4/15 9:44:1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强奸女大学生罪名成立
  今天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受审的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工作调动、安置,经营开发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

  2003年至2008年,文强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9月,文强在明知王天伦犯罪组织因“涉黑”已被立案侦查的情况下,接受王天伦的请托,阻挠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对王天伦组织成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查办,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造成严重后果。

  文强对1044万余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07年8月,文强授意他人劝某女大量饮酒后,不顾该女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对于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文强、周晓亚收受的一幅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的真伪问题,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进行了鉴定,结论为一般仿品。经过开庭质证,法院对该画价值364万余元未予认定。

  法庭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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