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重庆市三合监狱到刑满释放人员原籍巫溪县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作者:梅贤朝  文章来源:fzkx.net  点击数362  更新时间:2010/5/4 9:01: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信息员 梅贤朝)2010年4月30日,重庆市三合监狱与巫溪县司法局、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原籍镇、村领导举行了刑满释放人员送返交接仪式。

    刘某,巫溪籍人,现年68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在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今年4月30日刑满释放,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三合监狱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由刑罚执行科的领导、狱医组成专门的送返小组,将刘某送返原籍。

    在座谈会上,监狱方面介绍了刘某的教育、改造情况;县司法局领导介绍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体系、档案管理及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些个案;刘某原籍镇、村领导介绍了对刘某拟采取的安置帮教措施。当刘某得知自己的房屋还保存完好,按政策享受了“五保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政策时,一再表示感谢监狱对他的教育和改造,感谢党和政府的温暖,表示从此以后重新做人,不再为害社会。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