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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建设领域7个月捉了137条蛀虫
作者:罗玺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  点击数277  更新时间:2010/5/11 9:53: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这个领域已成职务犯罪高发重点领域,检方将重点查办八类职务犯罪

昨天,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据重庆晚报报道 记者 罗玺

新闻发布会,在市检察院举行。该院职侦局局长梁田介绍,过去7个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工程建筑领域查办了职务犯罪126件137人,其中1人是厅级干部。

137人倒在工程建设领域

梁田介绍,自去年9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截至今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26件137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102件111人,渎职侵权类24件26人),涉及国家公务人员72人;反贪案件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渎检案件挽回损失350多万元;目前已提起公诉1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6人。

同时,检方还突出查办了一批政府关注、市民反映强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如原合川市政府副市长、案发时任北碚区政府副区长的赵文锐,在规划审批中受贿67万元一案;开县中学党总支书记赵永清受贿125万元一案;万州区土肥站站长、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谭佐文、万州区土肥站副站长陈亮共同受贿43万元一案。

四大环节易受蛀虫入侵

梁田介绍,从办案情况看,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主要有几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是该领域已成为职务犯罪高发的重点领域。从我市立案情况看,今年1~3月,该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数量高达同期立案总人数的23%,从近年来的发案情况看,该领域也呈现逐年上升态势。

此外,该领域发案环节也相对集中。贪污、受贿主要在招投标、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预算变更四大环节,共查办8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六成以上。其中,尤以招投标环节为甚,共查办14人。渎职侵权案件则集中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环节。

梁田还介绍,该类案件犯罪金额也比较大。在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涉及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89件,大案率为87.3%,高于普通贪污贿赂案件。其中,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大案13件,占到大案总数的14.6%。渎职侵权造成特大损失案件8件。

一个窝案让国家损失千万元

据了解,在该领域涉案的党政机关、规划建设、国土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3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1%;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9人(其中厅级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1.2%,都高于一般职务犯罪比例。

在该领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窝、串案现象明显。涉案人员具有连带性,多头受贿、多头行贿现象明显,常常是查处一个,带出一窝,牵出一串。共查办窝、串案6件15人。

2007年,渝中区南纪门房管所对鱼鳅石69号进行大修过程中,所长孔庆然、副所长孟伟东、原副所长吕珩等滥用职权,与相关单位违章联建房屋,并办理公有房住宅租约,导致国家在拆除违章房屋过程中经济损失达1012.4634万元。今年2月10日,万盛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孔庆然有期徒刑2年,孟伟东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检方重点查办

八类职务犯罪

市检察院介绍,针对近年来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检方将重点查办以下8类职务犯罪:

{1} 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土地出让、矿产开发、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

{2} 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

{3} 工程项目严重超概算,资金管理混乱,大肆贪污、挪用、私分国有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

{4} 项目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5} 非法审批出让土地、矿业权,违规征地拆迁,改变城乡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6}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犯罪案件。

{7}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8}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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